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将其告到法院索赔13多万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称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否相撞;二、损失数额问题。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此案一审后引起社会舆论高强度关注。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那些“不敢扶”事件
2010年12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2009年9月19日8时43分,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要遭殃。现场图片显示: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2009年8月24日,一位老人晚上11时骑电动车经过南京白下区后标营时摔伤,倒地不起,十几名市民自发围成一圈,保护老汉,防止过往汽车碾轧。然而,直到救护车赶到,始终无人敢靠近老人,伸手拉他一把。
2009年7月22日下午,西安一位老人过路口时不小心摔倒在建设西路,许多围观者不敢伸出援手,最后是热心“的哥”杨军峰犹豫良久后,将他一直搀回了家,并未惹出事端。
2009年2月16日,南京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解放南路人行道上,过往路人欲上前搀扶却又“有所顾虑”,都小心地“绕个弯儿”走过。20分钟过去了,最终一位热心市民魏女士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才敢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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