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案之后马上揭发他人罪行
据警方表示,在吴希宁被带走接受调查后,他在得知自己无法逃脱法律制裁之后,“双规”期间,就很快就吐露了自己几乎所有的犯罪行为,这在此后的庭审中被认定为有自首情节。此外,他还绞尽脑汁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试图立功为自己减刑。
随后,纪委于2008年12月20日将吴希宁涉嫌受贿犯罪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于12月25日立案侦查。
在后来庭审时,吴希宁认为没有收受吴某174万元的贿赂,其辩护人辩称有人情往来的部分不应认定为受贿,吴希宁具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且其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吴希宁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但其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法院认为,吴希宁在“双规”期间,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查明,吴希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计收受贿赂558万元人民币、6万美元、500欧元、10万日元、2.8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共计600万元。法院以吴希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秋后算账25名买官干部被处理
最近,湖北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查处了恩施州原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希宁受贿案涉及的买官卖官问题,对触犯刑律的干部给予了刑事处分,并责成恩施州有关机关对认定有“买官”行为的25名干部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25名干部的处理结果如下:给予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免去6人职务并由恩施州纪委进行立案调查,视情节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有行贿行为的9名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对其余7名有行贿行为但情节相对较轻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湖北省委组织部在通报这起案件时要求,省直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抵制这种不正之风,严格自律,不得向下打招呼干扰换届人事安排。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媒体评论对买官者处理毫不给力
25名买官干部收处理的消息一出,不少媒体评论认为,对买官者的处理太过轻巧,毫不给力。买官者的违法成本和风险实在太低。
去年5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曾尖锐指出,要从严治吏,严打买官卖官。“要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整治,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实际上,由于一人卖官背后总是有一群人在买官。对于买官者来说,一旦法不责众,则法律威严荡然无存。在此前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案,涉及领导干部260人,绥化市包括下辖10个县市的处级以上干部有50%被卷入此案。
有意思的是,马德最后也是因为检举他人罪行有功而从死刑改判为死缓。而向他买官的那些人,最后究竟是否处理居然没有下文。
而此次湖北恩施卖官案中,目前仅“3人双开,6人免职”,这意味着有16人虽然行贿买官却没有免职。甚至认定有行贿行为的也只是被“诫勉谈话”,如此处罚,显然毫不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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