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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今日咸阳讯(记者蒲晓旭通讯员常保民)他们拐卖妇女,抢劫钱财,随后采取非法拘禁、威逼、诱骗、欠账要挟等手段,迫使多名女子卖淫。2月1日,秦都法院一审判处杨浩等15名嫌犯14年有期徒刑至3年缓刑等不等刑期。2009年6月至10月,现年39岁的宝鸡人杨红星、和28岁的咸阳人郭锐纠集魏小强等5人,先后在咸阳市某酒店的KTV、 神木县某KTV 以及靖边县某KTV 内,采取非法拘禁、威逼、诱骗和欠账要挟等手段,控制思思、香香、乐乐等多人从事卖淫活动。
同年6月20日,其中一名女子在咸阳市一家KTV 报警后,被秦都公安分局解救,而杨红星等人潜逃转至神木县、靖边县两家KTV 继续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同年7月,现年21岁的礼泉人杨浩让16岁的张某帮忙接人为由,将其拐骗至神木县、靖边县两家KTV 里强迫其坐台卖淫。遭到张某拒绝后,杨红星告知杨浩。2009年8月3日,杨浩将张某以5000元价格,拐卖给吴堡县某洗浴中心的经理丁国强。
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5日,丁国强在某洗浴中心内,采用殴打、强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控制龚某等人从事卖淫活动。2009年8月3日,其以5000元收买被拐卖的张某后,采用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其卖淫4次,直至同年8月5日被公安干警解救。
此外,2009年7月29日凌晨,杨浩等人采取暴力手段,将文某从秦都区一网吧劫持至陈杨寨一旅社,并以暴力威胁,抢走其22元,并胁迫其写下一张“欠款3000元”的欠条。
2009年11月7日,杨红星被刑事拘留。其余14名涉案嫌疑人也相继被警方抓获。
去年8月17日,以拐卖妇女罪、抢劫罪、组织卖淫罪、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等罪名,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对杨红星等15人向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秦都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今年2月1日,分别以拐卖妇女罪、抢劫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等罪名,秦都法院一审判处杨红星、杨浩等共15名嫌犯有期徒刑14年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等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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