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文乐回家了,“微博打拐”行动仍在继续 IC供图
解救拐卖儿童的网络行动广受关注,而江苏各地警方近期以来的密集行动却证实,几乎所有被操纵的街头乞讨儿童并非被拐卖,而操纵他们的是他们的监护人或家庭成员。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江苏没有拐卖儿童的案件。记者昨天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在过去的三年里,江苏法院受理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受案数量较为平稳:2008至2010年的三年里,全省分别受理此类案件66件、69件和71件,涉案人数年均在130人左右。
和街头乞讨中的人物关系类似,发生在江苏的儿童拐卖案件大部分也都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拐卖儿童并不是被外人拐走,而多半是被亲戚、乡邻甚至亲生父母谋划贩卖以牟利,此类案件在苏北一些地区频频出现。
一边卖儿 一边数钱
记者近日从基层法院集中收集了拐卖儿童犯罪的案例,翻开卷宗,触目惊心。这些案件中的被害人,被贩卖时大多是婴儿,而且都是男孩。
亲生父母卖掉这些孩子的动机,说到根本都冲一个字:钱。在法庭上,这些父母也强调各自的理由,有的说是因为家里已有男孩,不想再要第二个男孩,有的则因为孩子是私生子,还有的则没有别的理由,就是因为缺钱。
徐州睢宁人朱某的女儿在2007年下半年与人同居并怀孕,次年,他的女儿在家中产下一男婴。觉得脸上无光的朱某就找到同村的一名妇女,将外孙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安徽泗县的一户人家。事发后,朱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同村做“中介”的妇女亦获刑罚。
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村拐卖儿童的犯罪案件,在女儿未婚生子后,家人为了脸面想遗弃孩子,但在处理孩子时想趁机赚一笔,孰料已触犯刑律。
据介绍,遗弃与拐卖儿童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动机,有的人在将儿童送人时附收一笔“奶粉钱”作为报酬,通常不作为拐卖儿童论,但像朱某这样以6万元作价卖孩子,无疑是拐卖儿童,虽然无“拐”,但有“卖”的情节,同样是犯罪。
另一个家庭卖掉孩子,原因竟然是家里已有一个男孩,不想再要第二个。这对夫妇同样来自徐州睢宁,在2007年结婚后,2008年他们就生了一个男孩。当年10月,妻子再次怀孕,其间检查发现怀的仍然是男孩,一家人就商量决定,不要这个孩子。
2009年6月,第二个男孩诞生,随即这家人就找来中间人,与同县的一户人家接洽,讨价还价后,以4.7万元成交,事发后孩子母亲被判刑入狱。
在法庭上,这户人家拿出了种种理由,强调家庭困难,但在怀孕期间就商定生下来孩子用于贩卖,其遭受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制裁,更有道德的谴责。
另一名黄姓妇女在离婚后认识了一名男子,此时黄某已有身孕,两人决定,等孩子生下后就卖掉,并在孩子没有出生时就与买家商定好了价格,在去年4月孩子出生的第二天,就将孩子卖给了他人,价格是4.78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黄某也就是孩子的生母拿了钱的“大头”:4.55万元。被抓获后,包括她在内的多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这些案件在开庭中,辩护人和被告人都会各自讲出一堆辩护意见。记者统计发现,这些案件中的被告人绝大部分都被处以实刑,与一般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刑事案件判决形成了鲜明对比。
“贩卖亲生子女,于法于情都不容,这些父母丧失基本的道德,也败坏了社会风气,法律必予以严惩。”一名法官说。
两个孩子都被债主卖了
在江苏地区,偶尔也会发生“拐”并“卖”的案件,但数量很少。徐州法院去年审理的案件中,有三起属于此类型,但均“事出有因”
2005年3月的一天,徐州人张某1岁不到的儿子被爱人的舅舅强行抱走,起因是他欠了其6万元欠款,久拖不还。他的舅舅直接将男婴抱走,并以1.9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律师在法庭上提出,拐卖儿童是“事出有因”,是因为欠债不还,因债务而起。但无论什么因,都不能结出犯罪的果。
2006年,张某又生了一个男孩,但他又欠了别人钱,而且仍然是久欠不还。不知道是不是之前男孩被抢成了公开的秘密,2007年初,债主上门逼债,将他这个不满一岁的小儿子骗走,并以3.3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去年,徐州法院还审理了一起“真正”的贩卖儿童案件,来自四川的一对夫妇受他人之托,将一名3个月大的男婴从四川贩至山东临沂,在新沂火车站停留时,警方接报将两人当场抓获。
虽然这起贩卖没有“成交”,但法院解释,根据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不管涉及上述的哪一个环节,只要实施就是犯罪。最终这对夫妇各获刑五年。
沾上钱,性质就变了
记者从徐州和宿迁两地法院了解到,发生于当地家庭间以“抱养”“送养”为名的拐卖儿童案件频频出现。这与涉案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有关,更与其陈旧的观念有关。很多被送上法庭的被告人都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认为父母、长辈就有对孩子的完全支配权,要卖就可以卖。有一些确实存在客观困难的家庭本意是想把孩子送人,但要送人时,往往会被贪念影响:与其白送人,不如收笔钱。但往往就是这个钱的存在,性质就完全改变。同时,国家对收养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也有一系列的程序规范。
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限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将加大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而法院公布的这批案例也足以让想拿孩子送人赚钱的父母们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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