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房所困,为房所累。2月14日西方“情人节”到来之际,“房子与爱情”又成为一些年轻男女的话题。
“有房才有家”?
没有房子不结婚,是一些人的态度。
在上海人民公园“相亲角”,退休教师汪琪云坦言,她帮女儿物色相亲对象,“有房子”是硬指标。
对这种现象,网友“Vcic”感慨:“以房子的名义,我们考验着爱情的坚贞;以房子的名义,我们PK买房和租房的可行性;以房子的名义,我们盘算着工资跌涨与房价涨幅的碰撞。”
什么是幸福?
不少人认为,有房产不见得就有幸福婚姻,没房产不见得婚姻不幸福。
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王玲与丈夫是大学校友,结婚三年了还住在租的房子里。“我认同‘有面包才有爱情’的说法,但没必要变成‘房奴’或‘钱奴’,异化了自己和爱情。”王玲说,她和丈夫正在努力改善居住条件,一起奋斗的过程“就很美”。
从事文学研究的大学讲师王丽绘对记者说:“从古到今,房子都不是爱情的必要条件。《牛郎织女》等传世经典,讲的是‘贫贱夫妻’的伟大爱情,电影《山楂树之恋》获得很多观众青睐,也说明人们对纯爱的渴望。”
回归“真爱本位”
如何看待爱情与房子的关系?
上海市妇女干部学校副教授周美珍说,爱情与房子并不是对立的。房子背后意味着家,但要正确理解“有房才有家”,不是一定要买房子、住大房子,而是要有一个安稳的住所。政府现在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也正是给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提高民众的幸福指数。
周美珍说,当前社会上存在着不健康的物质至上婚恋观,个别人公开宣扬“宁愿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这是必须摒弃的。她说,男女选择走向婚姻殿堂,就是选择相处一世的人和相互的信任、承诺。“家是要共同经营的,不是有了房子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有安定的住所,只是安居乐业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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