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吃肥肉 代理喝稀汤
赵某某发展的一位参赌会员,在赌球期间,前前后后输掉了30万元。代理可以抽取一笔不少的“返水”以及对赌收入,而处在高层的董事和总代理手中,握着无数的下级代理,这些代理又都有自己的会员。按照规定,无论投注额多少,代理都要给上线交纳每笔一元的费用,发展众多下线的董事和总代理,每天的收入不菲。
而在代理所发展的参赌会员中,基本没有赢钱的。虽然参赌会员输得精光,但这也让参赌会员的上线挣得盆满钵满,警方对位列赌球网络中的董事、总代理级别的赌球人员调查时,发现他们所驾驶的车辆都是奥迪A4、宝马X5等豪车,最一般的车也是本田雅阁。而他们本身都是无业人员,购置豪车的费用从何而来,不言而喻。
惩法规赌
组织赌球最高可判10年
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具备上述行为之一的,即可定罪为开设赌场。而是否盈利,并非定罪要件。
根据司法解释,对于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认定,不需以盈利为目的,情节一般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赌球流水很大,涉案金额也很容易累计成高额,而在法律认定时,如果达到30万元以上,将依照情节严重量刑,量刑3年以上,10年以下。
赌道中人
“常胜将军”被判6个月
在东城法院审理的另一起赌球案件中,赌球的会员赵某因赌博罪获刑6个月。赵某刚开始赌球时也是经常输,后来他分析原因,自认为找出了赢钱的秘诀。赵某先是通过北京一家网络通信公司,在北京租用了两台服务器,专门用于赌球。赵某此举一是由于服务器比家里宽带上网速度快很多,二是其自知赌球违法,通过服务器跳转登录境外赌球网站,想避免被公安机关发现。
赵某随后又租用了一套赌球专用软件,“我设定好条件,软件可以分析各赌球网站的盘口,找出规律,自动第一时间下注。”赵某说,只要设定理想,一般都能赢钱。自从使用软件后,赵某就成了“常胜将军”。但他也因此成了赌球网站庄家的“眼中钉”,赵某开设了近50个账号用来赌球,避免某个账号屡屡赢钱,引起庄家注意被封号。赵某因此赚了不少钱,他也是少数通过网络赌博能赚到钱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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