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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广西大学生脖遭刀割“被自杀” 警方:系自杀
http://news.hsw.cn    来源: 新华网  2011-03-25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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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一名海南籍大学生3月17日在校内死亡,死者脖子上有多处刀伤,警方认定为“自杀”。死者家属随后在网上发帖对案件提出诸多疑点。
 

  针对网帖“(遗体)被店老板和员工拖了20多米丢在了店外面”的质疑,店主向警方供称,进厨房查看时,看到当时符某的眼睛还在动,为及时抢救伤者,便和隔壁店的员工一起把符某抬出来。

  警方称,目前店主和店内员工都在接受调查,但并未“失踪”。

  针对网帖反映该校接连发生“被自杀”事件,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副院长黄妙红称,“去年确有一名学生跳楼自杀”,其他学生死亡事件属误传。黄妙红认为,“去年和今年的两起学生自杀事件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且学生“有轻生的想法是他自己的行为”,因为学生“年满十八周岁了,是成年人了”。

  这一事件引发网民对学校安全的担忧,“我承认我无聊了”等网民认为,年轻生命的逝去,折射出校园管理的不足。“就算是自杀,学校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学校也该反思一下,是不是该加强学生的心理教育了!”

  对此,黄妙红表示,学校将改进心理教育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表达心理问题的正常途径,将会在主题班会、日常活动中更为关注学生心理问题。

  广西关心下一代教育研究所所长李英庆说,近年来,学生自杀案件在各类高校频发,学校必须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学生对自己、社会、家庭的责任感,不能将德育和心理教育形式化。

  大学男生割喉身亡网帖称"被自杀" 警方认定为自杀

  3月17日,广西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一男生符德壮在宿舍外割喉身亡。警方经过调查,现场各种证据显示他是自杀。符德壮的亲人、同学都无法理解——因为他没有表现出任何要轻生的迹象,事情太突然。他为什么会自杀?家属们泣血求问,但没有人能告诉他们答案。

  学校:学生自杀学校无过错

  广西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扶绥县,是一所民办高校。事发现场是校内一栋男生宿舍楼边的一间快餐店。3月22日,这里依旧布置着警戒线。店门关闭,门外的地面上残留着清洗过的痕迹,但还能看到一条近4米长的血迹。已是午饭时分,这一排饮食店的生意都比较冷清。

  “死者叫符德壮,是机电工程分院的大一学生。”学院一名姓陈的副院长说,最近这件事在网上传开了,对学校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校方为此专门组织各班开了班会,向学生说明了这个情况。警方认定符是自杀身亡。

  老师们说,符德壮成绩中等,表现较普通,事发前没有向老师或同学透露过有厌世的想法,事情很突然。3月初,他因身体不舒服请了10天假回家。回到学校没几天,他又说头晕,准备17日再请假回一趟家,没想到就出事了。

  陈副院长说,发生这不幸的事情,校方也感到很痛心,现正全力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我们去接机、安排食宿、找殡仪馆,该做的都做了,但家属一口认定我们有责任,要我们赔偿10万元。”陈副院长说,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生自杀是个人行为,学校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他们愿意补偿家属1.4万元作为车旅和丧葬费用。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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