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调查发现,在甘肃省陇西县,当地药农用硫磺熏中药材,救命药或成慢性毒药。(昨日《华商报》)
针对这种行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态度与立场是鲜明的。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 《关于对中药材采用硫磺熏蒸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在市场流通领域的部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通过采用硫磺熏蒸或浸泡达到外观漂白的行为,应按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查处。”在2005、201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也取消了药材的“硫黄熏蒸养护法”。一些地方的药监部门也频频表示,要对之进行严格监管。但为什么却泛滥至今,涛声依旧,看不到有改观的迹象呢?
我认为,这就与政府治理成本投入不足有关。
细心的人早就发现,尽管我们和国外那些发达国家及地区一样,都旗帜鲜明地反含硫中药,都禁止用硫磺熏制中药。但一个很大的区别在于,别人早就制定了生产的标准和检测的办法,比如在韩国,当地政府把72种草药中二氧化硫的最高限量修订为每千克30毫克,并出台了《关于草药中二氧化硫残留物的规范和测试方法》的法规。而在我们国内,却一直缺乏这些相应的标准及有效的监管程序。在新闻中,记者想检测中药的含硫量,但在当地,却找不到一个能够提供检测的地方,这就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
制定新的标准,建设新的监测程序,不但要立法,更要对之进行足够的投入,这就意味着一种治理成本。按照标准,对市场上的中药进行严格的检测,淘汰那些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政府的税收也必将随之减少,这又意味着另一种治理成本。如果,政府不愿意承担这种成本,法规看起来再漂亮,也难以扎根于现实,反作用于社会。
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陆续制定和发布促进传统医药发展的战略、政策及标准,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这是中医药面临的难得发展机遇。但由于我国的中药产业普遍存在着制药设备陈旧、生产技术工艺落后、组织研发形式不完善等问题。我们的中药企业多、小、散。在国际中药市场的出口竞争上,已经远远落后于日韩等国家。从这个角度而言,如果还不在治理成本投入上转变态度,前景堪忧。 (吴帅 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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