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6日,在东莞市凤岗镇广济医院大门前,肖海国站在医院门口讨公道。 新华社记者 周强 摄
质疑
1 输血输液剂量是否超乎常理?
“月输液330公斤”属实
针对“(死者生前)一个月输液330公斤”“输血14000多毫升,相当于把人体血换了四遍”等问题。
高树生承认费用单上“输液330公斤”情况属实,但他从“专业”的角度解释说,静脉输液为101.45升,以住院28天计,每天输液约4000毫升。其余200多升液体主要用于“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与透析类似,这需要使用大量的液体,这部分不是输入病人体内但计算在“输液单”内。
“输血1万多毫升也是同样的误解。”高树生说,“病人在ICU抢救过程中用血量1万多毫升,而静脉输血为8050毫升,其余6400毫升是用在CRRT中的血浆置换。”
2 病人死后是否仍在计费?
“计费在病人死后已停止”
针对网民“病人死后仍在计费”的质疑,记者调查了解到,吴喜英于3月21日死亡,而肖国海23日拿到的“住院费用表”显示,病人的住院时间是2月21日至3月23日。
肖国海说:“人都死了两天,怎么还在住院、还能产生费用?”
广济医院医务部副主任李国华说,家属拿的住院费用表上所列住院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23日,“系医院计算机系统记录设置的缘故”,自动生成与打印日期一致,实际计费在病人死亡时已经停止。
3 院方是否存在专业欺骗?
“不征家属同意可先抢救”
清单显示,超过43万元的医疗费是在病人转入ICU后产生的。“后面费用比较高,是病人进入ICU后,抢救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产生的。”高树生说。
“为什么用那么多的血和液体?也没先征得我们同意。”肖国海说。网民反映,医院以“先进技术”为名采取高费用的治疗方式,实际是一种“专业欺骗”。对此,广济医院副院长黄俊河说,根据规定,为抢救患者,医生可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依据救治的需要先采取抢救措施。
“我们始终是根据病情的变化和救治病人的需要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的,院方也曾口头告知家属,家属当时并没反对。”黄俊河说。记者了解到,广济医院所采用的连续肾脏替代治疗设备并非必需设备。
追问
院方究竟有无责任?
“第三方已介入尸检”
令家属不满的还有医院并未及时告知治疗费用,直到病人死亡出院时才知欠下45万元医疗费。李国华承认:“这是医院医疗服务的不足”。
高树生说,医院之所以允许病人缴纳1300元就接受治疗,是由于病人是以社保“参保人”登记住院治疗,而根据东莞市有关规定,病人吴喜英的可报销额度最高为5万元。因此在累计医药费用低于5万元时,医院不视其为欠费,也不会催交费用。
“后来我们ICU的值班医生和护士长都曾向患者家属口头告知过费用,并提醒需要交费了。”高树生说,“医院不可能追着要钱,也不能停止治疗。”
针对“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的问题,戴莉红表示,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这需要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认定,不能靠猜测。
目前,在东莞市卫生局的介入下,医患双方已于3月30日签署协议由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遗体进行尸检,以验证是否存在患者家属所提出的“医疗事故”质疑,预计4月底得出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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