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论文让李某陷入尴尬
作假论文让渭南市教育研究所陷入尴尬
职称
事关名利双收的一场战争
2010年9月份,一年一度的教师职称评定又在全省拉开了帷幕。这也成了渭南市潼关县教师们工作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按照规定,每位参评教师必须在学历、工作年限、职称、发表论文等八项要求全部达标合格后,才能取得参评资格。评定期间,在职称上能再上新台阶,成了每个参加验收教师的理想和愿望。在他们看来,竞争的结果,既是对自己工作的一项肯定,还关系到自己在工资待遇上能不能有所增加。教师们戏称其为“事关名利双收的一场战争”,“也算给自己熬了这么多年的一个交待吧。”有竞争就会有优胜劣汰。既要等机会,还要拼实力。这样的一场博弈,对于在渭南市潼关县城关镇一所小学担任副校长的李花来说,已经等了五年。“参加竞争的教师不少,但名额有限,大家都翻箱倒柜搜集能为自己加分的硬通货。”一位参评老师向记者回忆道,不少老师都符合职称晋升标准,但面对有限的那几个名额,镇教育组都细化出加分标准,以示竞争公开,让能者上。这位教师解释道,职称和工作年限等都是硬指标,学术论文发表和获得的荣誉其实成为竞争的焦点所在。副校长李花五年前已经成功晋升为小学一级教师,按照五年工作年限的规定,她正好符合晋升小学高级教师的标准。副校长,专科学历,党员,小学一级教师,县骨干教师,县教学能手都为其竞争成功成为后盾保障。在提交论文环节时,李花还是稍作犹豫,为自己加码一道保险——规定两篇论文就合格,她把自己发表的三篇论文全部装进档案袋,放进了竞争队伍里。据李花回忆,在向镇教育组的考评遴选汇报时,自己把资料和荣誉证一件件掏出来。镇教育组的评委们笑着说:“够了,够了,你能加的分全加了,到上限了。”然而,就是李花最后放进去的那篇论文——《让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评价更具人文性》,成了一把双刃剑,让她陷入到了剽窃抄袭的是非漩涡,而其导致的结果以一种“涉嫌弄虚作假”、面临落选的极端方式展示在这位小学教师面前。
表态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深陷抄袭漩涡的李花告诉记者,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常会组织教师进行学习,每次她都会认真地记下学习心得笔记。在2007年或2008年,自己结合工作经验,有感而发地写下了一篇文章——《让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评价更具人文性》。之后,文章就一直放在家里,也未公开。直到2008年底,自己接到某杂志社论文评比的通知后,才将《让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评价更具人文性》这篇文章拿出来,和四五百元参评费一起寄给了那家杂志社。2009年4月,李花说自己收到了“陕西教育论文大赛”办公室邮寄给自己的二等奖荣誉证书,同年9月,她又收到了刊发有自己文章的杂志。今年三月,渭南市教育系统的一位干部通知李花,称自己接到原作者的举报,认为李花的文章属于抄袭。面对记者询问,李花坚持认为“文章是我写的”,属于业务学习心得的结晶之作。对于剽窃抄袭网上他人文章的说辞不予认可。认为即使有相似之处,自己只能理解为“观点碰撞”,毕竟学习就要借鉴其他教师的先进经验,然后消化吸收再融入自己的教学实践中。1996年师范毕业的李花一直在教学一线担任小学语文教学工作,即使担任副校长后,她表示自己仍然未脱离教学,给学生担任品德课的教师,一直都是“讲课教学的能手”。面对两篇文章简直就是别人论文的删减之作,李花哑口无言了好一会,才无奈表示,“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在她认为,自己文章和别人的如此相像,只能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地赶上了。
疑问
涉嫌抄袭的文章还得了奖
记者在网上查看并与江苏史珍芳老师联系后得知,江苏史珍芳老师的论文成稿于2007年,之后交给学校课题小组,最后被同事将该篇文章在2007年网上公开发表。2008年11月,史珍芳老师的论文还获得了“常州市教科研论文评比常州市级二等奖。而渭南市潼关县城关镇北极小学副校长李花文章发表和获奖时间均为2009年,明显滞后一年零一个月。李花表示自己并不认识江苏的史珍芳老师,更没有学术方面的交流。在记者要求看她的论文原稿和刊物发表的文章时,李花老师说自己被人举报涉嫌抄袭后,心里很乱,生活中也丢三落四,以至于将原稿和刊发文章的刊物都搞丢了,现在都找不到了,所以无法提供。李花只拿来了她在2009年4月15日由“陕西教育论文大赛”办公室颁发给自己的二等奖获奖证书。李花对两篇文章比对一番后,却突然反问记者:“人家的文章是啥时间发表的?”
对比
“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两篇文章中,李花文章开头是从史珍芳老师的第二段开始的,如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应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语,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语文课堂是教师与学生交流与对话的平台,教师的评价应该能够让学生的思绪飞扬,兴趣盎然,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不仅遣词造句相同,而且全段的标点符号也完全相同。正文中提到的观点也不谋而合,惊人的一致。如:“一、让评价多一点趣味”等下文中,李花省略了史珍芳老师文章的最后一段举例,而是用了几句总结结尾。“二、给评价添一些真情”下文中,李花的这段文字和史珍芳老师论文的前部分完全相同,只少了最后的几小段。“三、为评价加一点个性”下文中,李花的整个段落和史老师的第一段落一字不差,只是省略了史老师的后面部分。结尾段落两篇文章完全相同。一位对两篇文章进行比对的教师发现,渭南市潼关县城关镇李花发表的论文《让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评价更具人文性》,和网上江苏省溧阳市周城小学教师史珍芳发表的《激活评价 体现人文关怀》的文章内容几乎达到100%相同,只不过李花的论文省略了史珍芳老师文章的第一段落,从第二段开始原文引用。渭南市教育研究所一位行内人士将李花的《让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评价更具人文性》和网上江苏省溧阳市周城小学教师史珍芳发表的《激活评价 体现人文关怀》的论文稍作比较后,“扑哧”笑了,对记者说,你看这大段大段的文字都一模一样,连几个小标题都一个字不差。一位参评教师对两篇文章的评价为“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文/图 本报记者 孙涛
界定抄袭为何难
——潼关县城关镇一小学副校长涉嫌抄袭论文事件真相调查
陕西渭南、江苏常州相距上千公里的两座城市的两名教师,在没有任何业务交流沟通的情况下,先后发表的两篇文章,竟然如此相像,并先后在当地获奖。而潼关县李姓副校长正是借助这篇论文作为筹码,参加职称晋升的竞争,从自己的学校,一路绿灯直到市教育局,缘何没有人发现?
李花对涉嫌抄袭,虽有双方观点碰撞巧合的辩解,本报记者逐级采访了渭南市教育主管部门,但却得到了“抄袭无法认定”的回答。一篇文章是否涉嫌抄袭,在渭南市教育部门看来,就是这样难。
本报记者带着疑惑,再走了一遍论文一路通关之路,试图破解“蒙混过关”的迷局。
表态
“纯属个人行为与组织无关”
副校长李花所在的学校表示,教师有权利以个人身份向教育刊物申请发表论文,而教育局也鼓励教师多发表学术论文。
该校教师李花在省内教育杂志上发表文章一事,校方称根本就不知道,该篇文章此前李花也未向校方提供过,凡是未经校教务处上报的论文,都属于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文章获奖后,李花也未向校方告知,校方在年底的教师成果总结评比中,未收录该文章,也没有将其上报,李花的文章因此未参加当年的表彰奖励。在校方为记者出具的该校2009年、2010年、2011年各年优秀教师教学论文获奖名单中,均未发现李花的名字。
该校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每年的教师论文、职称评选,都是由学校向教育局上报的。李花在晋升职称上报材料时,出示的论文都是公开的杂志原件,是符合规定标准的。
潼关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收到镇教育组上报的教师晋升上报材料后,县教育局首先清点每名参评教师是否够八项晋升职称标准要求,少一项就会退回去,因为不够格,递上去还是会被退回来。至于真假辨别,也会看原件,特别明显的作假证件,也会核查,但现在有些假证件比真证件还要真,仍然会蒙混过关。
在本次职称评定过程中,潼关县一名教师因为证件涉嫌造假,被市教育局退回,同时发函要求核查。至于李花论文涉嫌抄袭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因为李出示的是公开刊物的原件,没有怀疑其剽窃抄袭的理由,因为杂志社发表该文章,应该有核查其真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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