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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死者丈夫不满意判决 称赔偿太少考虑上诉
http://news.hsw.cn    来源: 河北青年报  2011-04-2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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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本报记者第一时间就判决结果电话采访了死者张妙的丈夫王辉。
 

 

  药家鑫母校:坚决拥护法院判决

  22日,西安音乐学院在其学校网站上发表名为《我院师生坚决拥护法院对药家鑫案的公正判决》的文章。

  文章称,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作出公开宣判,判处故意杀人犯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院师生员工坚决拥护和尊重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作出的公正判决。”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西安音乐学院宣传部,但截至昨日21时30分,宣传部的电话一直都未接通。

  此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西安音乐学院的丁姓同学。他说,“大家表现得一直很淡定,没有太大情绪”。

  丁姓同学说,药家鑫出了这样的事,作为校友自己很难受,因为药家鑫在学校表现一直不错,“但是法律是公正的,他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文/本报记者乔林 实习生张蓓

  ■供图/东方IC

  特写

  网友借微博为张妙家属捐款

  “从今日起到4月30日00:00,凡转一次本微博,我将为张妙女士的女儿(应为儿子,编者注)捐助1元人民币……”昨日,一条新浪微博引起众多网民关注,发起者称要为药家鑫案被害人家属捐款,此后该微博被迅速转载。

  6小时转发近20万次

  尽管有每人只能转发一次的规则,但短短6小时,该微博已被转发191301次,评论55352条。

  微博作者是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的研究员傅蔚冈。他告诉记者,写这条微博纯属偶然,只是想帮助张妙家人。“和朋友去吃午饭的路上谈起药家鑫的案子,听说被害人家属家庭条件不好,就想帮助他们,于是用手机在微博上发出了捐款意愿。”

  微博发出后傅蔚冈并没有注意,“我的微博粉丝原来只有600多个,心想能转发几千条,也就行了。”

  13时15分,一名朋友打电话告诉他,已经有7万人转载了他的微博。

  捐款者自称是工薪阶层

  13时58分,傅蔚冈再次发出微博,“考虑到实力有限……我只能设一个上限,以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家属申请的民事赔偿额为限,计54万。”

  “我也是一个工薪阶层,如果按照这个速度一直转载下去,我可能要破产了。”傅蔚冈说。

  不过,不断有网友表示愿为其分担:“我帮你找来10万赞助”,一位匿名网友表示;“先生善举,愿意为傅先生分担1000元善款!”

  傅蔚冈表示,如果捐款的数额超过上限,也将全部捐给被害者家属,并将捐款情况公告。■文/本报记者解保童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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