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醉驾案有了宣判结果: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罚款四千元。
由于名人效应,这个判决,对公众来说,是再好不过的普法宣传。其实,高晓松的判决结果更明确地告诉我们,在法治社会,公民作为独立个体,其一切社会行为必须对法律和社会负责,无论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在道德意义上,公民才是自己的救赎者。
在这一点上,高晓松和每个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他同样必须救赎他自己,才能成为一个合法公民。整个社会的守护,不是高晓松等精英人物的所谓表率作用,而是执法机关对每个公民一视同仁的严格执法。高晓松案的宣判结果,不仅很好地宣传了醉驾入刑的法律条文,同时也帮助我们每个人强化了一种法治社会的理念,那就是在法治社会,不管他是官员还是富豪,其所有的社会行为的底线,都必须接受法律条文的严格考量,没有这个考量,也就没有基本的底线的公共道德。
其实,社会底线道德标准,不是哪个人引领出来的,而是制度环境塑造出来的,其中担当主要责任的,是每个执法机关和个人,其最高道德和最低道德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严格执行每一个法条。对于高晓松们来说,只要有了这样良好的制度环境,他们个人的公共道德水准就不得不提高,我们社会的公共道德水准也就会水涨船高。
面对酒驾这条法律红线,作为一个公民,星光四射的高晓松需要救赎的首先是他自己,我们每个人需要救赎的也首先是我们自己,把自己救赎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高晓松在法庭上说“以后将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果真如此的话,那么这次事件就使他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燕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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