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记者 刘振) 市委、市政府近日就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出台实施意见,规定每年对中小学体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3年下降的学校,在示范、达标、评优、评先活动中一票否决。
小学低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
意见中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足体育课程,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大学1~2年级每周2课时,3~4年级(包括研究生)要开设体育选修课。
中小学每天要上好早操和上、下午两次眼保健操。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积极开展阳光体育锻炼活动,对达到合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达到优秀等级的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1~3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作业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课。要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家庭作业数量,1~3年级每天不得布置家庭作业,4~6年级每天家庭作业量不得超过30分钟,初中每天家庭作业量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同时规范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逐步加大中考体育考试分量
意见中提出,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健康考试制度,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和公示制度,测试报告书列入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一项重要依据。
要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到2012年,力争2012年全市城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设施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中小学灯光改造”列入议事日程
学校要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积极实行标准化课桌,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努力降低青少年近视率。
从今年起,政府将把“中小学灯光改造”列入议事日程,逐步使全市中小学教室、宿舍的采光达到国家颁布的标准。
作者: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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