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吃肉夹馍,相信不少市民都知道竹芭市的“樊记”名气大,但多数人可能不知道,15年前,两家企业就开始争夺“樊记”腊汁肉这个商标。昨日,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拿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樊记”商标注册证,标志着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落幕。
制作独特
成就“樊记腊汁肉”名气
“这个官司打得不容易,总算尘埃落定了。”昨日,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来锁拿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樊记”商标注册证书后异常激动,“事情总算有了结果”。
西安两家公司争夺“樊记”商标注册,成为近年来商业领域里的经典案例。“樊记”的来由也颇受人关注。
清末光绪年间,蓝田人樊炳仁挑着担子卖肉夹馍,其腊汁肉制作方法独特,生意红火。1925年,樊炳仁的儿子樊凤祥以“义茂春”的字号在西安南院门开店经营腊汁肉夹馍。1956年,“义茂春”随着公私合营的政策被国家接收,店名称为“樊记腊汁肉店”,樊氏父子以172元入股,樊凤祥任私方经理,1964年“樊记”迁于竹笆市。1966年,公私合营的“樊记腊汁肉店”改制为国营。1967年和1979年,樊炳仁父子相继去世。从此“樊记”店里再无樊家人,但“樊记”一直在竹笆市经营,由于质优价廉,“樊记”腊汁肉名噪一时。2001年,由西安市商贸局将“樊记腊汁肉店”划归大华饭店(2004年改制后称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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