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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须一户一验 开发商自验购房者半信半疑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1-05-26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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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已预售的商品住宅,应当有业主代表参加。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工作。
 

 

  市民疑问

  开发商自建自验 可信吗?

  昨日,记者采访了10位市民,大家对于分户验房一事都表示赞同,但也有人指出,开发商既是房屋建设者,又是验收者,验房结果的可信度会不会打折扣?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不排除有些建设单位态度不积极,甚至弄虚作假,但分户验房本身对建设单位来说,可以帮助其提高质量信誉。

  随着分户验房在全西安市的推行,验收不合格或者不组织分户验房者无法在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即使验收合格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也会对其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会随机核查,对于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不仅将严肃处理,还会作为不良记录向社会公示。

  收房发现不合格 咋维权?

  “虽然各种合格证都有,但是如果我们去收房子的时候却发现,9大类里有一半都不合格,那该怎么办?”昨日下午,在高新区上班的白领毛伟说。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分户验房还没有第三方验收机构,是建设单位的一个自检程序,最大的特点就是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消费者在收房时可以对着表格,对房屋做自我验收,如发现不合格,则可以清楚知道该找谁,并可以按照购房合同要求相关单位给予补偿,如果相关单位不补偿,则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甚至走司法程序。

  律师建议:授权第三方检验

  陕西高谨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谨表示,分户验房确实进步了,但让有着利益共同体的建设单位自建自验,有可能使这种验收方式流于形式。目前,商品房安全质量问题基本一直处于盲区,要想真正落到实处,监督机制还得加强。

  高谨表示,分户验房有利于提前杜绝房屋质量问题,但政策落到实处,必须要有强制性管理手段,必须要有立法依据。她建议授权第三方去验房,这个第三方既要有民间的成分,又要有专家组成的专业队伍,还要有政府相关部门,三方聚在一起力量会更大,监督力度也会更有分量,才能真正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损,给出的验房结果也应该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

  国外做法:先验房再买卖

  据了解,很多发达国家规定出售房屋的现状须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认定。验房从业人员执业需要国家资格认定并严格控制,验房师如同公证员、律师,是具有合法资质的职业,他们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在美国、法国、澳洲等发达国家,必须由验房师对待售房屋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报告,这是不可缺少的程序。如在法国,必须先由验房师对房屋的水电、管道、保温层、结构进行检测,房屋的“体检”报告出来后,方可进入买卖程序。在澳洲,验房师不仅要对房屋质量出具报告,还要在报告中反映房屋所在区域未来的规划情况及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情况。 据《江南晚报》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李治燕 实习生 黄禹铭 采写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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