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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死期”将至群众纷纷表示鸭梨很大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1-06-0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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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遍布大街小巷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再起纷争。据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显示,“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为电动自行车的及格线,不符合该标准的均为超标车,禁止生产、销售、上路。

  道理上说,四部委只是划定了一个界限,超过这一界限的电动车统统被淘汰。恰恰是因为这一界限,基本上把路面上的电动车全给判了死刑,因为有报道说,按照一个标准,全国现有的1.2亿辆电动车,绝大部分属于超标车。

  难道非“死”不可吗

  @牛年狂蝎:老百姓买不起汽车,用不起油,只是想让自己不感觉为了生计那么累,才舍得用一个月所有工资去买辆电动自行车,能感觉到所谓的幸福感。

  @鸿立传媒:其实我觉得蛮搞笑的,去年还风风火火地搞电动车下乡,也是有各种中标企业,才过了还不到一年,现在的标准就全不作数了。

  @海伟haiwei:为什么拿电动车开刀?第一,你电动车纳税少,汽车纳的税是你的N倍;第二,你电动车没后台,电动车的标准都是由摩托车协会来制定;第三,你电动车级别不高,用电动车的差不多都是穷人;第四,你电动车美誉度不高,你们这些做电动车的都不太识趣,也不知道捐捐钱之类的。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电动车是一种极大便利老百姓生活的交通工具,不文明骑行现象很多,甚至引发了大量交通事故,但是不应一禁了之。酒驾、危险驾驶等等更多,咋不见把汽车也禁了。

  “死”得不是时候

  @pp369的世界:现在的电动车太快了,它已经超出了助力车的范围,骑电动自行车的,也应该考交通法规,合格了才能上路行驶。可是,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人们,工作地点与住宿地点越来越远,而公共交通没有跟上来,却对人们出行普遍所用的电动车加以限制。公理何在?

  @苦咖啡_光:电动自行车未成势的时候为什么不执行“老标准”?当电动自行车用户上亿时来执行 “老标准”。这不是设套子给老百姓,等成势之后来整治大家吗!尤其是快递行业,几乎市区里全凭电动车,突然间不让跑了,叫这个行业情何以堪?

  @疲倦的足球:电动车为什么就是超标的?究竟是通过什么依据设置这个门槛的?汽车为什么没有超标这一说法?甚至有些标准还是身份的象征!

  起死回生的“偏方”

  凤凰网友“涂建敏”:民众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且不说12年前的国标是否还适合现在的情况,电动车超标,始作俑者肯定是厂家,而相关部门也难逃监管不力甚至暗中支持的嫌疑;但是现在的后果却要民众来承担大头。据说,现有1.2亿辆电动自行车中绝大多数超标。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存在的庞大“非法”群体,任何过程都像是和巨人扳“手腕子”般吃力。“限期”内所要做的事情,也就远非一“淘”了之那么简单了。

  @上官美美:我想请问,那些所谓“超标车”,此前大多数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车都是有“合格证”的,现在突然成“超标车”了?那请问这些“超标车”当初是怎么流入市场的?“合格证”是从哪里下发下来的?如今大多数消费者购买了你们所谓的“超标车”造成的损失谁来弥补?

  @珍惜和谐:因为还执行10年前的标准,所以才有了“超标车”,现在就不能提高标准吗?为什么不制定更高的标准去适应现在社会的需要,再说,提倡使用电动车逐步淘汰掉摩托车不是更利于环保吗?

  @虚得浪名:整治不等于取缔。刚买电动车的时候感觉比买汽车还happy,活动范围扩大了十几公里,不用自己费劲踩了,幸福感提高。电动车的安全问题还是应该从技术标准上限速,提高刹车性能。

  @陕西尘世浮华: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率,我定的新标准是,电动车20码。汽车50码,火车80码,飞机250码。明起执行,违者,放气,卸轮子,拆翅膀。哈哈。我是步行者。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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