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说分成
1238亿元,是国务院通过的《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投资数目。
其中,最大投资部分,为移民安稳致富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安排461亿元;移民搬迁遗留问题安排128亿元。
按照此前三峡电站电力销售税收的地方分配,以上数字也将按综合淹没实物和移民搬迁任务量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湖北省占15.67%,重庆市占84.33%。
与三峡有关的各类税费的分配,一直是双方博弈关键。三峡工程建设分库区和坝区两部分。位于库区的重庆移民搬迁和淹没面积都很大,但最终产生发电效益的三峡电站,却在坝区湖北。
《后续规划》编制消息一出,湖北、重庆两省市就立刻开展各类费用研究,目的是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
2008年,湖北省政府就打报告至国务院,希望提高湖北省的税收分成,但未得到任何回应。
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三峡工程即将竣工之际,湖北、重庆再次展开游说,希望能在新一轮分配中获利更多。
当时,重庆市专门组织了一场关于三峡库区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会。重庆市副市长谭栖伟在会上表示,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工作虽告一段落,但目前三峡库区经济远落后于全国水平,需要中央财政给予更多的倾斜。
湖北省通过组织材料上报的方式,提出目前税费的分配不符合属地管理原则,希望按照税法原则征税并重新分配,增加湖北分得的比例。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得的规划资料显示,整个“后三峡”规划已不完全限于三峡库区所处的湖北、重庆。除了重庆20个区县、湖北4个区县,还涉及长江中下游干流两岸、洞庭湖和鄱阳湖区、河口区等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
据参与规划的专家介绍,在后续规划中,首次单独列出94亿元,用于处理三峡大坝对整个长江中下游的影响。
对于1238亿元的来源问题,知情人士透露,后续规划将按照每年100亿元、共11年的规模,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中列支。该基金是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解决三峡工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而剩下的100多亿元,则可能从三个途径获得:延长11年的后续规划时间;从长江三峡集团总公司的电力收入、税收中解决;或者提高三峡上网电价。不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通过采访当地政府了解到,后两者虽“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很难落实”。
2010年,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17次会议上,三峡集团董事长曹广晶表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支持改善库区移民生活、保护生态环境的后续规划项目。将三峡电站收入、上缴的国有资本金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后续规划,需要财政部、国资委综合平衡,出政策。“只要财政部、国资委下文明确,三峡总公司的税收及税后利润都是上交国家财政。”
三峡集团总会计师杨亚则认为,三峡工程建设的投资范围是有边界的,不能把建成以后运营阶段的事情,与建设阶段的投资混为一谈。“哪个大型建设项目没有后续问题?后续规划的许多项目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关”。
“库区淹没范围以外修条路,为什么要列入三峡后续规划?长江上再修座桥,为什么算三峡后续工程?搞个工业园区也该与三峡工程挂钩吗?不能将所有的地区经济发展需求,都算到三峡工程身上。”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杨亚指出目前部分地方政府上报的后续规划项目投资“有许多还需要具体的技术设计与方案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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