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晏扬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于今年6月20日至明年5月31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问题,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6月15日《华商报》)
有关收费公路的批评性言论汗牛充栋,不必重复,也暂且不论怎样“治本”,眼下不妨先关注于“治标”——— 将五部门的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和效果。为此,笔者选择其中的几个亮点立几张存照,以便公众监督,并时刻提醒有关部门言必信、行必果。
存照之一:已还清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比如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现在就需按要求“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存照之二:东部地区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超过25年要停止收费;东部地区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累计超过20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累计超过25年,要调整已批准的收费期限。按此要求,也将有一批一级公路、高速公路要停止收费,变成免费公路。比如北京市第一条收费公路——— 京石高速(现称京港澳高速)自1987年开始收费,已经超过规定的收费年限标准,而广东的广深高速亦属此列。
存照之三: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尤其是高速公路改扩建或其他项目施工,影响车速,车辆低速行驶却按高速交费,显然属于霸王条款,人们对此早有怨言。这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较容易啃的一块骨头,且看能不能啃下来。同时,要防止一些收费公路施工期间因不能收费而无故关闭——— 别以为一些经营者干不出这种事来。
交通部管公路交通,国家发改委管价格,财政部管资金,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管究责,五部门齐抓共管,少信赖“自查自纠”,多一些责任追究,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能够取得实效,让上述存照变成现实。期待明年的此时,全国收费公路的面貌将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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