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亏空将亲生儿子拉下水
2009年下半年,王琳发现王亚挂名的公司实际账面上出现了上亿元亏空,短暂的恐惧后,她便打起了陈佳挂名公司的主意。
当年底的一天,王琳把陈佳叫到办公室,命令其在一系列授权书、承兑汇票申请书和股东会决议上签字。陈佳翻开这些东西一看惊呆了,虽说他平时不太过问公司的事,但对公司的家底是有数的:公司规模不大,属于零库存经营,一年贸易额不过1000万元,利润不过100万元。而母亲让他签字的材料上,公司的贸易额竟高达2亿余元,利润1000万元;几份所谓的钢材购销合同,签约双方绝大多数是其挂名的公司与母亲控制下的其他3家公司。
陈佳马上意识到母亲这么做“很不合适”,但转念一想,公司里里外外都是母亲打理,“母亲是不会害他的”,遂答应了母亲的要求,在虚构的材料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王琳满意地夸儿子“孝顺”。
几天后,陈佳接到母亲的电话,让他赶到位于北京亚运村附近的一家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手续。陈佳二话没说,立即赶到该银行履行他的“法定代表人”职责。票据承兑的当天,王琳命令彭亮将其中9700万元直接打回该银行的账户,偿还公司到期贷款。而银行开具的2.5亿元承兑票,则直接被帮助王琳打款的公司取走,其中多出的400万元算是王琳给该公司的“贴现费”。此外,王琳还向银行交付了1.25万元保证金。
截至2010年2月,王琳采用私刻印章、伪造合同、篡改财务报表等手段,累计从银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额达4.3亿元,造成银行损失3.2亿余元。
让别人担责自己妄想全身而退
2010年初,审计部门欲对王琳控制的4家公司进行审核,这可把王琳吓坏了。王琳曾私刻了位于河北省三河市一家商贸公司的印章,并以该公司的名义背书了2.5亿元承兑汇票。眼看东窗事发,王琳赶紧驱车赶到该公司“求救”。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屈先生回忆说,王琳一进屋,就泪流满面地央求他在一份标的额2.5亿元的合同上盖章,并出示了她私自用伪造印章背书的承兑汇票,还一再表示钱都已经进入公司的账,“盖个章,弄个假合同,不过是为了应付审计部门的审查。”屈先生让保安把她“请出”了公司,并扣下了她出示的承兑汇票。
王琳回到公司仍不死心,立即召集她控制的4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纳、会计等开会,说公司可能要出事,“到时你们把事情扛下来,只要你们扛住了,过段时间我再找人把你们捞出来。”王琳自认为她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在这场“审计风暴”中全身而退。但她想错了,2010年5月1日,王琳和陈佳落网,随即彭亮、马静和王亚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办案检察官孙海泉、李晓娟告诉记者:“近日我们提讯王琳时,她反复强调说:‘我儿子只是挂了个名,并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以此为儿子开脱罪行,但为时已晚,实在可悲!”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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