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对新农保与低保、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及其他优抚政策的衔接进行了明确。
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120元 新农保80元
据介绍,西安市将在2011年底前,基本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凡具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不含在校学生)的,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 (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目前,西安市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可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合并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制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根据目前的政策,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以后将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农民转为居民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在此次规定中,对政策之间的衔接也有了进一步明确,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及其他优抚政策的衔接具体为: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参加新农保,到龄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同时享受;
2.享受社会优抚政策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到龄享受新农保待遇,社会优抚政策同时享受;
3.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农村居民,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已由政府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暂不纳入新农保的参保范围;
4.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到龄享受新农保待遇,低保待遇同时享受;
5.已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或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待遇且现仍为农村户籍的,可参加新农保;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已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县,可以直接进行农转居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原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未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县,待该区县正式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再予以办理,转出地参加新农保的个人账户暂时封存。
已经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从个人户口迁入城镇次月起养老金停发,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待在迁入地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时,转入其个人账户。本报记者 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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