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
三年婚姻留下一生伤痕
家暴,是不少女性提起离婚诉讼的原由。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记者了解到一个由家暴引发离婚诉讼的案例:
就在一周前,31岁的潇潇拿到了判决书,结束了她3年的婚姻。潇潇说,她与前夫刘剑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刘剑还是个小领导。谈恋爱时,刘剑对她百依百顺,相识两年后,两人结婚。
婚后半年,为一点琐事,潇潇和刘剑争执起来,潇潇顺手拿起沙发上的抱枕向丈夫扔去,刘剑火了,上来“啪”地一下给了潇潇一耳光,然后一顿劈头盖脸的打骂。之后,刘剑向潇潇认错,说自己是一时冲动,还帮她冰敷脸上的瘀伤。
“可我的心比身体还疼。”潇潇苦笑一下,那次面对丈夫的祈求,她没回娘家,但后来,但凡哪句话不对,惹着刘剑了,便会遭到打骂。然后,刘剑又请求她原谅。潇潇开始变得小心翼翼,害怕一不小心就会“得罪”丈夫。
对婚姻失望了的潇潇走进了法院,“之前没有提离婚,是担心再婚很难遇到优秀男人。”潇潇说,但面对充满暴力的婚姻,她觉得自己即使一个人过,也比继续受罪好。
范淑霞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根据法律规定,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受害方可提出赔偿,“在我审理的案件中,自称受到家庭暴力的占30%,但能提供家暴证据的却只有5%。有的女性遭到家庭暴力,却没有保留证据,因此她们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范淑霞建议,如女性遭受家庭暴力,首先可以向警方报案,申请对伤情做司法鉴定,其次要留存受伤照片,寻找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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