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煤集团地质勘探队审计科原科长刘国斌和副科长周和生,贪污挪用公款上千万,今天上午,两人在一中院受审。
这两个昔日的老同事,共事打拼十余年,如今并肩在被告人席上。两人被控在职期间合谋贪污公款800万元,挪用公款200万元。
庭审期间,刘国斌在关键问题上欲言又止,推翻了此前他本人是“替罪羊”的供述。
罕见一幕:被告人不敢直视辩护人
先受审的刘国斌认可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他表示,自己单位属于半事业单位的性质,1998年国家开始缩减事业单位的拨款,于是与周和生瞒着单位私下在银行开设小金库。
刘国斌说,他虽然认可贪污罪的指控,但其实公款并没有落到自己的腰包,他只是以单位的名义开设了账户,在平账之后将公款隐藏了起来。这些钱是为单位隐藏,以备日后的不时之需。
今天的法庭上出现了较为罕见的一幕,刘国斌对公诉人的问题对答如流,但是,当他面对自己的辩护人时,说话却遮遮掩掩,并且避免与辩护人眼神的交流,回答的问题也经常出现前后矛盾。
据辩护人说,刘国斌曾经供述,设立小金库需要单位的营业执照,而刘国斌手头并没有该营业执照,此外,刘国斌曾说过,领导对小金库的存在是知情的,自己是事发后的“替罪羊”。
对此,刘国斌在法庭上大多予以了否认。他先是说当初设立账户时,银行为了办理业务,没有调取营业执照。此后又更改说法表示,办理小金库的事情不是他负责的,他对过程并不了解。而小金库里的钱也没有进任何人的腰包,他将大部分公款用来购买债券。
“我们想把钱用过之后,再转入公司的账户。”刘国斌盯着地面,面无表情地说。他的辩护人在一旁皱着眉摇了摇头。
生财有“道”:购买铁路建设债券
2000年12月,两人将公司在建行门头沟支行营业部账户内的300万元转至华夏证券,用于购买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此后,他俩将这笔资金转至私设的账户内。
两次私转资金
1998年11月,两人擅自将该勘探队在建行门头沟支行新桥分理处、石景山支行营业部账户内的170万元转至在农行私设的账户。
1998年12月,两人再次擅自将该勘探队在建行石景山支行营业部账户内的60万元转至二人在农行私设的账户内。
敛财时间:两年
敛财数额:上千万元
敛财手段:购买国债
1998年3月至4月,两人利用分别担任北京矿物局综合地质工程公司计财科科长、副科长的职务便利,擅自将公司在建行门头沟支行营业部账户内的300万元转出,购买国债。之后,二人将这笔资金分别转至他俩在农行私设的账户内。
挪用公款吃利息
1998年3月至9月,两人将200万元公款转至私设的10个账户内,存为三个月定期存款,到期后获得利息1.4万余元。
之后,又将200万元转入二人在农行私设的账户。
300万供朋友炒股
刘国斌个人在1998年5月,擅自将北京矿务局地质勘探队在建行门头沟支行新桥分理处、北京矿物局综合地质工程公司在建行门头沟支行营业部账户内的300万元转至其朋友魏少军控制的股票账户内,供魏少军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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