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须虫
11月5日,微博上出现一段称警察被商户推搡后“假摔”的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和警察发生争执,警察仰身倒在地上并喊头疼。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当事双方,当事警察称自己没装,“袭警”男子却表示只是“用手指着他”。成都体育学院教授观看视频后认为警察并未假摔。(11月6日《华西都市报》)
执法者与被执法对象发生冲突的事件并不鲜见,但凡发生,公众无一例外集体站在了执法者的对立面上。如果是执法对象以此摆脱“袭警”的责罚倒是情有可原,而公众众口一词的“假摔”或许更多是基于惯性思维的使然,即执法者经常表现出的蛮横与粗暴,被执法对象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成为了“伤不起”的群体。
事实上,争议并不难澄清,对“假摔”的认定也并不是什么技术难题。但争议背后的真问题,却不容忽视。个案之中,当事双方发生纠纷其实只是简单的车辆违停处罚。围绕着处罚,一方面车主认为“才停车不到一分钟,又没对交通造成破坏”,并且担心“证件交出去车就会被没收”;另一方面当事警察坐在警车里开处罚文书,争抢证件中,警察摇起车窗玻璃,夹到了车主的手。应该说,车主漠视交通法规,却担心处罚过当,这样矛盾的心理,潜意识里或许是对执法随意的隐忧;而警察在缺少沟通的情况下,图自己的便利,并不是当着执法对象的面履行处罚程序,潜意识或许表达出了执法者的优越感。思想与行为上的反差,才是造成纠纷,最终酿成“假摔”争议的根本原因。
应该说,这个争议是执法者的一个标本,也是警民关系的晴雨表。执法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所以,执法与执罚不能仅仅局限于个案的目的,一方面需要从刚性的标准上保障最广泛的社会公平;另一方面需要从程序与原则上体现对执法对象的尊重与权益的保护。正是这些方面的缺失,使得越来越多的公众守法意识与对待执罚的态度,在弹性执法的环境中迷失,让越来越多的公众的情感,在居高临下的做派中冷淡,生生在警民关系中掘出深深的沟壑。“假摔”的争议值得关注,而背后的真问题更需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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