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燕茹) 长安区韦曲一家托管班的负责人,中午饭后以为孩子揉肚子为由猥亵了6岁女童欢欢(化名),家长向韦曲派出所报案。记者获悉,日前,长安区检察院已将此案起诉至长安区人民法院,法院将择日开庭。
今年9月8日,家住长安区韦曲的6岁女童欢欢,像往常一样中午在托管班里吃饭。据了解,欢欢母亲和托管班负责人是熟人。当天很多孩子吃完午饭后就在客厅看电视,欢欢进客厅后没有凳子了,于是就和托管班负责人坐在了沙发上。一时动了邪念的托管班负责人,刚开始时为欢欢揉肚子,然后摸到了欢欢的下体。母亲下午接欢欢放学时发现她不高兴,就问了原因,欢欢跟母亲说:“这是我和叔叔的秘密,不能告诉别人。”母亲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找到了托管班负责人,并带着孩子去医院进行了检查。次日凌晨2时许,欢欢在母亲的带领下到韦曲派出所报案,犯罪嫌疑人随即被抓获。
“托管班负责人构成猥亵儿童罪。案子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法院判决还有一个月左右。”负责此案的长安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人员赵燕妮说。
“大人一直跟孩子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孩子可能就觉得哥哥、叔叔这些熟人不会伤害自己。这也许是一个误区。事实证明,猥亵案就发生在亲人、熟人身边。”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心理咨询师、社工张海琴说。
“据统计显示,6~12岁这个年龄段的儿童遭受性侵害的比较多。而且此类事情多发生在城乡接合部或是城中村。”张海琴认为,孩子遭受性侵害后,家长应在第一时间取证并报案,此外家长一定要有防止孩子遭受性侵害的保护意识,要告诉孩子任何人都无权对其进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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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白天上班忙没有时间照顾,平时便把6岁女儿露露(化名)放在托管班代管。没想到她信任的托管班老师竟将孩子下身抓伤,还叮嘱孩子不要说出去……露露母亲报案后,赵某被警方连夜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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