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社会
身份证房证全是假的 沈阳假房主设陷阱骗了七万多
http://news.hsw.cn    来源: 新华网  2011-11-26 21:42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马路上出现的雷人画面
马路上出现的雷人画面
盘点身边的雷人穿越
盘点身边的雷人穿越
·中山大学饭堂频现“摸屁门” 涉事男工已被开除
·鄂尔多斯新城楼市崩盘 万元房价跌去7成
·河南南阳信访局人员殴打记者 称“敢动就让你死”
·陕拟立法管理城市地下管网 避免重复开挖重复损毁
·“燕青哥”负薪酬教射箭 否认穿越自称山寨(图)
·俄少女嫌嘴唇薄 注射百次硅胶变“香肠嘴”(图)

  新华网沈阳11月26日电(记者于力)近日,沈阳皇姑警方破获一起“转租房”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破案10余起。警方为此提醒,警惕此类行骗。

  小睿是李某诈骗案中最后一个受害者。11月2日,这个年轻女孩在网上浏览租房信息时,一下子被“太原街附近有房出租”的帖子吸引住。“我现在工作的单位离太原街很近,而且最近还要租房子……”小睿按照帖子上留下的号码,找到了房子的“主人”。

  第二天,小睿看过房子后,觉得很满意,每月900元的租金她也可以接受。不过,因为她只租半年,房主态度坚决,不租!“最少一年起租,没有商量余地。”回去后,小睿反复思量,怎么想都觉得划算,于是找到自己另外一个准备租房的同事商量,上半年她租,下半年同事接着租,这样就能满足房主一年起租的条件了。

  租金为每月900元,租期半年,加上宽带费和有线费用共计2000元。小睿又交了一部分押金总计7400元。小睿称,“房东”出示了身份证和房产证,上面的姓名均为其姓名。然而,交完钱的第二天,“房主”的电话就打不通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场骗局的窗户纸终于被捅开了。皇姑分局崇山派出所副所长刘佔胜说,当天管区居民张某来派出所报案称:10月11日,一名男子以房主身份将皇姑区一房子租给自己并收取1.15万元租金。后来,张某发现其根本不是房主。10月30日,真正的房主收房不让其入住,这位居民才知道上当。此案与今年10月份以来接到的3起案件如出一辙,初步确认为一人所为。于是,民警立即将几起案件的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此系列案件展开调查。终于在11月3日,民警通过大量走访排查获得重要线索,锁定了嫌疑人李某的住处,并于当晚6时将其抓获,并查获假房产证一个。

  据李某供认,他先通过网上信息寻找位置较好地段的日租房或短租房,再花300元制作一个假房证和假身份证完成“伪装”。之后,再以房主的名义在各大租房网站上发布出租房屋广告,租金低于市场价200-300元,引诱受害人上当受骗。今年7月份以来,他先后在皇姑、沈河、和平地区连续作案10余起,非法获利7万余元。

  警方提示:四招可识别“假冒房主”。一是房主在出租房屋前需协同准房客来公安部门进行登记,以免“骗子房客”利用自己的房子冒充房主再诈骗;二是租房者在决定租房后,要主动提出与出租人到公安机关备案,以防被“假冒房主”诈骗;三是租房最好通过正规房产中介,以免上当;最后,租房者可以通过社区了解,真实房主的姓名是否与“租房房主”相吻合。

编辑:王秋阳
分享到微博:
 
 
  相关新闻
·团伙杀死智障矿工伪造矿难 冒充死者亲属索赔   11-11-23 14:33
·三人杀害智障男伪造矿难敲诈煤矿主20万封口费   11-11-15 15:33
·海南著名公安渎职案 检察官涉嫌伪造委员长批示   11-11-07 07:12
·安康盖房者莫名其妙成“被告” 72页证据系伪造   11-11-04 07:38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