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想当然的逻辑,既然存在“空白”,就得强化监管。于是,制定“孕妇防辐服的行业标准”,继而对照“标准”严格检测、严厉查处,优胜劣汰、市场自可回归良序。诚然,这是一种万能的思路,只是,考虑到执法资源有限,非得权衡取舍、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商品纷繁庞杂,若对它们中的每一个,都采取“定标准—检测—筛选”的管理方式,未免成本太大。
事实上,对于“伪产品”而言,全无必要制定专门的“标准”。这是因为,但凡“伪产品”却能大行其道,注定会触犯既有法律法规。以此量之,“孕妇防辐服”至少涉及不实宣传:夸大了自身的正效应,刻意回避了自身的副作用;除此,“误导消费者”的罪名,其想必也是难以撇清的——肆意渲染了正常辐射的风险。那么毋庸讳言,乱象的症结,明显不在于“无标准、难监管”,而在于,对显而易见的违法违规视若无睹!
在某些生产者眼中,从前那种“以需求引导供应”的逻辑早已过时。取而代之的,则是“用供给诱导需求”:将毫无现实意义的产品,包装成生活的必需、时髦的符号、融入主流的通行证……面对此等浪潮,理智尚不周全的消费群体,在“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心态里,只能乖乖就范。
对于它们,制定对应的行业标准,只是一种徒劳无功的尝试。唯有健全的消费理性,和尽心履职的执法伦理,才是成本最低、最根本性的化解之道!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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