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西安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保障房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1-12-28 06:44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昨日,西安市召开了全市残疾人事业会议,发布了《西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纲要》。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居家安养服务范围,对有住房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将给予优先照顾。

  贫困残疾人 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把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孤残、老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补助标准,落实残疾人分类施保,重度残疾人实行单独施保。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政策。我市还将出台《西安市贫困残疾人专项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特困残疾人因病因灾实施临时专项救助。

  技能培训 优先安排残疾人并减免费用

  在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方面,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参加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西安学院的远程学历教育,满足残疾人高等学历教育需求。建立健全助学制度,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贫困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给予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将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并在政策上给予特别优惠。落实贫困残疾学生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全日制高中、大专、本科阶段的资助政策,对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班,优先安排残疾人,并减免相关费用。

  同时,在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每年增加盲文图书、有声资料的品种、数量及阅读设备,满足盲人阅读需求。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设立残疾人阅览室。

  推动就业 安排城镇残疾人5000人以上

  在推动残疾人就业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市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以上;对农村在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意愿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积极扶持他们参加生产劳动。

  “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培训残疾人将不低于16500余人次,其中,培训城镇残疾人8500余人次,培训农村残疾人8000余人次。还将开展“残疾人创业行动”,资助800名残疾人开展自主创业;开展残疾人“自强绿色行动”,逐步加大扶持力度,扶持10000人次农村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业和多种经营;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市共创建就业扶贫基地60个,辐射带动2000名残疾人创业、就业。

 [1] [2] 下一页
 
 编辑:李晨 
分享到微博: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图片新闻
2011“身怀绝技”的高人
2011“身怀绝技”的高人
联合国儿童基金年度照片
联合国儿童基金年度照片
网友穿警服发不雅照
网友穿警服发不雅照
"船震门"主角称起诉网民
奢侈品牌店促销华人面孔
奢侈品牌店促销华人面孔
古城的洋节:平安夜西安
古城的洋节:平安夜西安
  相关新闻
·明年新开工保障房700多万套 陕西省签约43.6万套   11-12-24 06:51
·保障房里的租户如何像业主般维权   11-12-16 08:44
·保障房申请条件增加 3年内有房屋转让行为禁申购   11-12-16 03:21
·3年内有房屋转让行为者不得申购保障房   11-12-16 05:23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