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多数市民不知银行公示收费项目 反对收更换存折费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02-12 07:21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实拍:北电美女
实拍:北电美女
货车爆胎村民哄抢货物
货车爆胎村民哄抢货物
·专家称地球进入小冰河期系炒作 全球变暖已为大势
·媒体报道延安廉租房被售 省长批示有关部门核查
·陕西榆林黑老大垄断赌场收保护费 不进贡刀伺候
·29岁女子剖腹产下14.08斤男婴 或破全国纪录
·父母为第三者经常吵架 16岁儿子约3同学将其打死
·丹凤县一民宅内发现两手榴弹 疑为文革武斗产物
 
  核心提示: 到银行办理业务,多会产生各类不同名目的服务收费项目,近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4月1日起,各银行将对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对银行业系统不规范经营行为也将整治。
 

 

  相关新闻

  存款五年后才知买了保险

  本报讯(记者杨德合)家住丰禾路77岁的侯大爷最近整天为一件事烦心。老人几年前到银行存款,选择了工作人员推荐的收益较高的“存款”方式,存定期五年,可近日到了要用钱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存的钱买了保险,投保期限为50多年,现在取出的话,将损失大量利息收益。

  当事人

  到银行存款被“建议”买成保险

  9日上午,记者在丰禾路一小区见到了侯大爷。77岁的侯大爷说,几年前,他和老伴儿先后到工行北大街支行星火路储蓄所办理存款。

  “我2007年3月存26000元,准备存成5年死期。”侯大爷说,银行工作人员当时说存5年死期利息才4点多,他们银行还有一种存法,利息算起来是5点多,建议买那个,而且随时想取都行。“我也不懂,觉得利息高,就存了”。

  侯大爷的老伴儿杜大妈讲,她在2008年12月份把自己的13000元也存到同一家银行,当时也一样有工作人员提建议。到了2011年12月底,3年期限到了,杜大妈去取钱时,才发现自己的存款实际上是买了一款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保险。若取出来,按照正常储蓄应该有1400元的利息,可实际上只有300元的利息。

  看到婆婆难过,杜大妈的儿媳妇余女士询问才知道此事,“想到公公也存了钱,赶紧把公公存钱的手续拿出来一看,果然也是太平洋人寿的保险”。随后,余女士拨打单子上的电话查询,公公的26000元若在2012年3月底5年期满取出,则只能拿到2000多元的利息,“要是存成银行普通5年期,利息是5400元左右”。

  记者见到了两位老人提供的所谓存款手续,果然均为保险单。

  银行

  不排除工作人员操作有瑕疵

  9日中午,记者随余女士在该银行储蓄所见到了王姓行长。王行长表示,他们银行一直代理保险业务。“不排除工作人员实际操作中有瑕疵。”王行长说。对于是否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未尽到提醒客户的义务,是否存在当时老人真的不知情的情况,王行长表示不能排除,但要有证据才能做出相应处理。据了解,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于2011年3月曾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人员负责在销售过程中全面客观介绍保险产品,应当按保险条款将保险责任、保单现金价值、缴费期限、犹豫期等重要事项明确告知客户;销售人员不得进行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若当事人觉得有问题,可完善相关资料分别向银监和保监部门反映,在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确系不知情投保的情况下,则可实现退还本金及同期利息的诉求。

编辑:陈晨
分享到微博: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相关新闻
·刚性需求是检验楼市政策的试金石   12-02-09 08:24
·银行行长与女下属玩"车震"被劫 双方不敢声张(图)   12-02-08 17:41
·银行行长套现4亿元潜逃 被抓时随身携带29万现金   12-02-08 09:29
·团伙谎称秘鲁币为欧元 骗得银行卡盗刷30余万元   12-02-07 14:42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