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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性侵案律师向被告道歉 经纪人称要告到底
http://news.hsw.cn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2-03-0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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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了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向桑兰案被告的公开道歉信,信中海明承认对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律师等人的诉状中,有些罪状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对被告“造成的严重伤害”,表示“非常后悔”。昨晚,海明接受记者的越洋专访时称:“致歉信是他们写的,我只负责签字,目的是早日全身而退。我道歉绝不代表桑兰败诉。”对此,桑兰的经纪人黄健则表示不可能与被告和解,海明行为只为自保,将会受到针对滥诉行为的“Rule- 11”动议惩罚。

  2011年4月28日,桑兰在美国向多个机构和个人提起诉讼,索赔18亿美元;但当年6月,桑兰又撤销了对其中一人的性侵指控。如今,律师公然倒戈,是否意味着桑兰案这出大戏已经唱到了尾声?

  原律师心力交瘁不想再耗下去

  记者:公开致歉的原因是什么?

  海明:我已经不是桑兰的代理律师了,我没有必要再跟着耗下去。这件案子很费精力,也很让我头疼,别人要面子,我不要,他们致歉信怎么写无所谓,我只想全身而退不再过问这个案子。而且刘国生、谢晓虹也答应不再起诉我,这样我就不用再和他们纠缠下去了。

  记者:有媒体报道,你的致歉信等于向桑兰案被告“求饶”,恳求他们的饶恕。

  海明:我不是恳求他们“饶恕”,这只是庭外和解,我只想离开,就这么简单。我已经和刘国生、谢晓虹、莫虎他们说好了,我以后和桑兰彻底划清界限,没有任何关系。

  记者:你公开致歉,并表示有些罪状欠缺依据,这是否间接说明你已经默认曾经对被告的起诉是滥诉?

  海明:怎么能是这个逻辑?我说过我致歉的本意就是我想退出,并非默认滥诉。是否滥诉这些都要由法官判断,有司法程序。另外,我要严正声明,我致歉与桑兰一点关系都没有,我道歉绝不代表桑兰败诉,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记者:回顾桑兰案,你现在作为局外人有什么看法?

  海明:没想到,没想到!我没想到会发展至今天这个局面,整个事件过程中,经历了很多曲折,我现在没有得到钱,就连苦苦经营的腾讯微博也没有了,我当时已经积攒了50万粉丝,也付出了辛苦,大多是围绕桑兰案发表看法,现在只想休息下了。

  桑兰经纪人称不可能与被告和解

  就海明向桑兰案被告刘国生、谢晓虹等人公开致歉一事,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桑兰经纪人黄健。对于海明的做法,黄健坦言:“海明离开求自保,他如果受到R ule-11(轻浮诉讼)的动议惩罚,律师执照将不保。就目前情况来看,我们不会与被告和解。”

  海明公开向桑兰案被告致歉,这也让很多人感到意外,桑兰经纪人黄健也是刚刚得知此事:“我在网上看到了海明的致歉信,海明的离开就是为了逃避R ule-11动议惩罚,他之前建议告‘性侵’确实缺乏依据,如果他受到R ule-11的动议惩罚,他的律师执照将会不保。另外,海明致歉与桑兰案本身成败与否没有任何关系,他道歉是他自己的事情。”黄健向记者透露:“目前情况下,我们绝不可能与刘国生和解,首先要认定责任,监护人失责,这一条必须认清,这也是前提。不过目前的主攻方向还是当年美国友好运动会组委会时代华纳。”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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