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骗婚不丢人,别人知道了丢人”
骗婚者的真实身份是贺贵菊,警方按此继续侦查,很快有了重大发现:贺贵菊在陕西参与实施三起骗婚,犯诈骗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正在陕西女子监狱服刑。
民警原秉帅随即赶往陕西,“三年是依据在陕西骗婚三次的事实判的,骗强子的没算进去,她还有‘余罪’。”强子被骗的案件是祁县警方办的,贺贵菊随即被带回山西。
贺贵菊承认诈骗强子的事实,意外地,还交待了一起在河南骗婚的事实。
这是贺贵菊第一次骗婚。2007年1月初,媒人把她介绍给许昌县徐某,她冒充“石永花”于1月9日与徐某办理结婚登记,并索得彩礼1.2万元。第二天,她便携款逃跑。
这次骗婚之后,贺贵菊在陕西又三次骗婚。2007年6月,贺贵菊冒充“石永花”与泾阳县刘某结婚,骗得8000元,20天后逃走。此后,她伙同秦昌有等人又安排骗婚女实施了两次骗婚。秦昌有是陕西人,涉及多起骗婚案件,目前已被判刑。
贺贵菊在南阳火车站摆摊时就认识了秦昌有,并逐步走到一起干起了骗婚。他们有一个松散的团伙,团伙之间互通信息。骗婚时,成员饰演不同角色,有媒人、有找婆家的女子、还有女子的亲戚父母,根据需要,每次角色都不尽相同。
秦昌有被陕西商南警方抓获后,供出同伙。2010年3月,贺贵菊被抓。如今的贺贵菊,最怕的是自己的事情被报道了,别人知道了“丢人”。而骗婚本身,她则认为“别人知道不了”,不丢人。“骗婚的时候,你就不怕人家识破?那不也要丢人吗?”“识不破,他们不信我,但都信当地媒人。”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贺贵菊参与的5起骗婚案中,都有两个媒人。而男方的媒人,无一例外,都是当地人。
贺贵菊被抓至今,没有一个亲戚去看过她,她也不知道自己的两个孩子是否知情。她说,记不住电话号码,孩子的电话在一个小本上记着,小本警方收着,真希望能给孩子打个电话。
(文中受害人强子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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