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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琐事持刀杀死好友 14年后新疆被捕跪地致歉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03-17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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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昨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郑某原任榆林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涉嫌窝藏包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被取保候审。
 

  儿子离世多年,连张照片也没留下。如今,儿子稚嫩的面容只留在母亲痛苦的记忆里。1997年末一天深夜,子洲人郭万香在榆林市打工的儿子李大江突然被害,凶手去向不明。全家人耗尽家产走遍全省,四处查找着凶手下落。

  一起去玩儿子被害

  昨日,记者见到郭万香。由于常年精神压抑

  ,她说起话来不太连贯。回忆起儿子遇害那一幕,郭万香泣不成声。

  儿子李大江1981年出生,是家中长子。为减轻家庭负担,1996年,他到榆林市当电焊学徒工。1997年11月,回乡探亲,遇到同学李海红。

  “知道李大江在城市打工,李海红提出,想跟他一起到榆林市玩。”郭万香讲,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既是同学又是好友,两人相约一起去榆林,她也没多加在意,几天后,从榆林传来儿子遇害的消息,凶手竟是李海红。

  据记者了解,1997年11月29日晚11时许,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海红持刀将李大江杀死在榆林市新楼下巷一家打印店内。打印店老板李某是李海红一亲戚,第二天早晨,李某开门发现了尸体。警方沿血迹追查,在榆林市红山路一家属院郑某家门外及家内发现血迹,郑某与李海红系叔侄关系。根据对比,血迹显示指向李海红。

  凶手押回跪地致歉

  郭万香讲,儿子遇害时被捅了20余刀,而凶手竟是儿子最好的朋友。两家人共同生活在一个村庄,还沾亲带故,事后不久李海红一家搬离该村庄。除郑某通过公安部门交给的2000元安葬费外,未收得到对方的任何安慰和补偿。

  据了解,当晚李海红满身血迹来到郑某家,称自己杀人后无路费,到此借一点钱避风头。郑某拿出随身的数百元钱交给他,郑某也向警方解释过,李走后他曾打报警电话,可警方没有来。

  儿子死于非命,瞬间打乱了全家的平静生活。榆林警方多次赴外地抓捕,2011年5月,已经32岁的李海红因参与打架斗殴,在新疆被警方抓获,供出自己曾经杀人一事。

  当李海红被押回榆林,郭万香赶过去见面。“看到他,我想,若大江在,也那样大了。”见面那一刻,李海红不由得跪地致歉。近日,李海红涉嫌故意杀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窝藏包庇?尚存争议

  李海红在逃多年后落网,受害家属认为,郑某涉嫌窝藏包庇,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受害者亲属表示,杀人后李海红浑身是血,郑某明知侄儿有可能涉嫌犯罪,依然资助其外逃。郭万香说:“李海红犯罪时只是个孩子,没钱能跑到哪里去,没有钱能到哪里生活?”

  昨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郑某原任榆林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涉嫌窝藏包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被取保候审。警方称,郑某涉嫌窝藏包庇一事办案机关意见不统一,曾报送检察院采取逮捕措施,因证据不足未被批准,现公安机关仍在补充侦查,具体案情不便透露。至于当年郑某送走李海红后是否拨打了报警电话而警方并未处警一事,公安榆阳分局并未给予明确答复。

  本报记者宋飞鸿实习生张云飞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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