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故事
本报记者胡新桥
本报实习生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赵骥肖斌
5年间,他独自一人犯下135起入室盗窃案,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小县城环山而居的家庭几乎都留下了他的作案足迹。为逃避警方追查,他连怎么扔烟头都有讲究。
近日,当这名“神偷”面对突然出现的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民警时,很是疑惑:作案谨慎有加,如何被发现踪迹?
“百案神偷”从偷生猪起步
2007年以来,通山县城区入室盗窃案居高不下,特别是靠山私房频发盗案。在调查中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常常利用住户后院靠山,后门、后窗防盗措施简易,采取爬山搭梯等作案手段入室盗窃。
因作案规律和作案手段相似,警方对其中的100余起盗窃案件进行了串并案,认为这些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不法分子所为。
但是,在每一起盗窃案的现场,民警几乎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甚至连陌生的指纹都没有发现。
由于现场取证极为困难,办案民警只能挨家挨户寻访搜寻破案线索。
“从城北的范家垄、城南的民营小区到城东的南门桥、城西的聋哑学校,我们基本上访了一个遍。”办案民警说,不法分子围绕通山县城四周盗了个遍,他们也前往每一个被盗居民区访了个遍。
经过详细调查,通山县大路乡44岁的宋华进入警方的视野。
民警调查得知,1998年,宋华在大路乡经营杀猪卖肉的生意,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屠户。不过,为了牟利,宋华曾多次偷盗乡民生猪,被受害人发现而报警。事后,宋华被判入狱4年。
获释后的宋华前往湖北省武汉市打工。但因工作辛苦、工资微薄,宋华在武汉再次干起了偷盗的行当,专门潜入小卖部盗窃烟酒。当年,武汉警方在宋华家中发现了大量香烟、白酒、食用油等物品。宋华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入狱。
2006年,宋华获释后返回了通山县老家,但两次服刑并未让他悔改,而是继续重操旧业。
就在警方锁定宋华为嫌疑人的同时,今年2月20日,一名受害者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他家去年年底被盗前,曾见过一名头戴鸭舌帽、手拿一叠报纸的陌生男子在附近出现过几次,几天前这名男子又出现在小区附近。
为了进一步锁定嫌疑人身份,办案民警立即将一批嫌疑人照片送给居民辨认。经反复确认,一名居民认出,嫌疑男子正是宋华。
为不惊动宋华,办案民警提前在宋华老家附近蹲守,并于2月25日将刚回到家的宋华抓获。
痴迷古董留下证据
办案民警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宋华案之所以迟迟难以破获,与宋华本人具有较强反侦查能力有关。
宋华也供述称,一直以为自己作案时行动细致,不可能留下什么线索,被警察抓到完全出乎意料。
据宋华交代,2007年,宋华开始在通山县城靠山的居民区内疯狂偷盗。为了不留下作案证据,他在每次作案前都会踩点并仔细研究作案线路。嗜烟如命的他,每抽完一根烟都会将烟头扔进山边的小河中,以免被人发现。行窃过程中,宋华还会戴上手套,避免留下指纹。从进入一栋三层楼的民宅到得手离开,他一般前后只需20分钟。
“新城马肚路口到酱品厂中间一个路口的居民区盗窃11家,在酱品厂上庙的路边居民区盗窃9家……”审讯的第二天,宋华一口气交代了自己犯下的125起案件,口供整整记录了27页纸。
经认真核对,民警发现宋华所说案件全部在警方统计的135起案件内。审讯后,当民警带着宋华指认现场时,有些几年前被盗的居民自己都记不清被盗的财物了,宋华却记得一清二楚。
警方事后查明,从2007年至落网,宋华共作案135起,涉案金额达百万元。
作为“百案神偷”,宋华真就没有留下一丝证据?
警方调查发现,宋华有一个特别的嗜好:痴迷古董。警方在宋华的住处发现了近百件古董,包括老版人民币、国库券、清朝时期的铜钱和雕花的金银玉器等。
“在销赃的过程中,几千元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给几百块我就会脱手,但对偷来的古董,我喜欢的会收藏,就算拿出去卖也会认真跟别人讨价还价一番。”宋华说。
迷上古董后,宋华每次作案都十分注意住户家中的古董物件。在一次作案中,宋华看见住户家一纸盒中装了近百张面值1角、2角的零钞,他二话没说全部盗走。
目前,宋华已被通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故事背后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自恃作案手段“巧妙”,毫无顾忌、疯狂作案,殊不知,法律红线不容践踏,一旦僭越,必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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