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晓蓉)昨日,西安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曲江、南三环、丈八北路三个检测点,共抽测各类机动车496辆,其中超标排放104辆,冒黑烟23辆。
“依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我们对所有超标排放及‘冒黑烟’车辆,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和限期治理通知单,并处以每辆车50元罚款,要求其在30日内对超标排放车辆进行维护治理和复检。逾期不复检或复检不合格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西洽会期间,环保部门在西洽会周边道路沿线设立了1辆流动巡查车,专门负责“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并在城市主要道路设立了两个遥感检测点;同时组建1个上门抽检组,实施机动车停放地排气污染抽检,对公交、旅游、物流、驾校、押运等车辆大户单位开展上门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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