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社会
郸城夜市摊发生枪击案 县级干部之子街头射杀小贩
http://news.hsw.cn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2-04-07 16:38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美国F-18战机撞入民宅
美国F-18战机撞入民宅
春天里各国景色摄影
春天里各国景色摄影
·巴基斯坦北部发生雪崩 造成约150名士兵被埋
·男子借看房劫杀女房东奸污尸体 构成侮辱尸体罪
·漯河一房管副局长被指持枪殴打记者 警方立案调查
·网帖用40多项标准测算媳妇价值 女网友称很愤怒
·浙江女学生水果刀刺死校友 被抓时称想找个垫背
·金龙鱼及福临门食用油提价8% 每桶涨幅达2.5元
 
  核心提示: 4月5日起流传的一则网帖称,当日凌晨1时,河南省郸城商贸城东门附近一夜市摊发生枪击案,郸城县一名正县级干部之子吃饭时与人起争执,持枪射击,结果误将一名卖羊肉串的商贩射杀身亡。郸城县警方向南都记者证实了枪击一事,但对持枪者的身份,当地官员三缄其口。郸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证实,射击者是该县正县级干部赵爱梅之子,但未透露更多信息。
 

事发现场。

  4月5日起流传的一则网帖称,当日凌晨1时,河南省郸城商贸城东门附近一夜市摊发生枪击案,郸城县一名正县级干部之子吃饭时与人起争执,持枪射击,结果误将一名卖羊肉串的商贩射杀身亡。郸城县警方向南都记者证实了枪击一事,但对持枪者的身份,当地官员三缄其口。郸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证实,射击者是该县正县级干部赵爱梅之子,但未透露更多信息。

  网帖爆凌晨枪案

  网帖称,“事情的起因是郸城县一县领导(女)的儿子与别人发生争执,举起手枪就开枪。被追赶的人一闪身,子弹射中一卖羊肉串的人头部,当场死亡。”发帖者透露,卖羊肉串的人叫曹五军,30多岁。

  另一知情网友透露的版本是,开枪杀人的是郸城县检察院一名干警,其带朋友在商贸城吃饭时,与两名男子发生口角,随后拔枪射击,目前凶手已自首。据《河南商报》报道,郸城商贸城内摆夜市摊的多名商贩证实,当天凌晨确实听到枪响,一名官员的儿子打死了一名卖羊肉串的男子。

  事发当天凌晨,在位于郸城商贸城东街出口处的百米内,有一块摊位被警戒线封锁。警戒线内有两辆机动三轮车和一个架子车,车上放着烧烤用的器具和盘子。附近一小吃摊的商贩透露,“其实别人打枪时,那个人躲到了老五(指曹五军)的背后,打中了老五。”另一商贩说,老五中枪时,他的哥哥和妻子都在。

  嫌疑人据称供职于检察院

  郸城县公安局宣传科科长朱金光昨日向南都记者介绍了案情。其称,持枪者在吃饭时与另一个人发生冲突,随后开枪射击,不料误伤了商贩。事发之后,商贩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朱金光表示,目前持枪者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至于持枪者的身份,朱金光表示并不清楚。

  据死者亲属透露,曹五军在商贸城卖羊肉串,人比较老实,目前正在盖新房,没想到房子还没盖起来,当天就在争执中被误杀。杀人者是该县正县级干部赵爱梅的儿子,名叫李深(音),在郸城县检察院工作。

  昨日上午,死者的舅舅李文亮(音)和老伴听到曹五军出事,赶到家里看他,却被邻居告知人已经死了,并被送到了30里外的丁村殡仪馆,其拎来的三箱补品因此没有派上用场。

  李文亮的老伴告诉记者,“(曹五军)卖了一二十年的羊肉串赚点辛苦钱,好不容易把老房推倒,新房刚打好地基,人就不在了。”

  郸城县委宣传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证实,开枪者是郸城县委正县级干部赵爱梅之子。此前,赵爱梅是该县副县长,分管教育。而郸城县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及新闻科科长对此三缄其口。

  南都记者在网上检索发现,从2003年开始,赵爱梅在公开报道中的身份就是河南省郸城县正县级干部,并一直以这个身份出席各类公开活动。

  南都记者王世宇实习生王银超

编辑:温磊
分享到微博: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相关新闻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