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向群众展示收缴的枪支、弓弩等危爆物品。
即日起至5月31日前,如果家中非法藏有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等危爆物品,主动向辖区警方上缴,或可免除处罚。4月14日上午,市公安局在鼓楼广场举行缉枪治爆宣传月启动仪式,从而拉开了全市缉枪治爆行动。
去年收缴非法枪支497支
昨日,在西安钟鼓楼广场市公安局缉枪治爆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警方现场展示了收缴的制式猎枪、自制枪支、弓弩、仿真枪、手榴弹、电雷管、管制刀具等危爆品。市公安局治安局局长周秦生表示,近年来,全市缉枪治爆工作成效显著,仅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0800余人次,车辆4300台次,收缴炸药10公斤、雷管468枚、索类火工品1060米,枪支497支,子弹22305发,黑火药19公斤,管制刀具2877把,仿真枪123支,捣毁非法制贩窝点10个,整改安全隐患81起,处理涉案人员41人,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全市彻底收缴各类危爆品
据介绍,我市涉枪涉爆犯罪形势依然严峻,社会影响很大。非法销售弓弩仿真枪等管制刀具,在我市部分地区部分时段还屡禁不绝,引起了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的广泛关注,严重危及群众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部署,决定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逾期拒不交出从严惩处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其中明令收缴的主要危爆物品有: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以及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通告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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