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处长赵志平回应称,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从没收取过宣传费、网络通信费。他说,所有的收费都要有收费许可证。收费也必须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对于延期兑付医保刷卡费用一事,赵志平处长承认确有此类现象。这是一些药店及医疗机构兑账不及时或有违规现象;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财务人员只有3名,却要管上百家药店及医疗机构,近百万人的医保费用。
“根本忙不过来,我们这次公务员招录,准备给财务部补充人员,另外想把兑账时间由原来的一个月规定为两个月或一个季度。”赵志平坦言。
赵志平说,据他所知,渭南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没有收过网络通信费用,至于刷卡设备费用、维护费用,都是按照规定办理的。
但记者看到药店经营者出具的收款收据中,的确是渭南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临渭区社保信息部门收取的每月网络通信费各为400元。
对于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刘主任承认收取刷卡金额1%作为滞纳金一事,赵志平肯定地说,不存在滞纳金这一说。当记者问及如果收取滞纳金,该不该开票,该不该上缴财政的问题,他一直摇头,没有作出更多说明。
据记者了解,我省各地医保经办部门收取质保金的标准不同,但大都规定质保周期为一年;而对于该项滞纳金,根本不允许收取。
采访中,医疗机构及药店经营者纷纷表示,即使上级部门来查,药店和医疗机构都不敢说真话,一怕返款不及时,二怕取消医保刷卡定点资格。他们希望相关部门严肃查处两级医保管理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还利于民。本报记者芮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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