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麟州华府楼盘的建筑工地上正在施工 本报记者 贺静静 摄
拿出几十万元作为买房首付款,然而半年过去了,购房者始终拿不到正式的购房合同。近日,神木县“麟州华府”楼盘的118户购房者以无销售资质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房款赔偿损失。5月11日,该案在神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缘由半年了拿不到正式购房手续
去年7月,陕西金海煤业集团神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神木县麟州街南段开发了名为“麟州华府”的楼盘,推出一期内部诚意认购,均价在1万元/每平方米左右。
“楼盘宣传阵势很强,一些熟人、朋友都去看房。”购房者杨培荣昨日告诉记者,楼盘位于城区核心,交通便利,还有升值空间,他看中一套面积为156.3平方米、总价为169万元的房子。
按开发商要求,杨培荣先签下内部诚意认购书,按协议支付51万余元的首期房款。开发商称,只要交过首付款,很快就能拿到在当地房产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半年之后,杨培荣吃惊地发现,开发商根本没有房产部门批准的预售许可证,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商品房预售资质。他翻出协议书再看,上面写道:“协议约定甲方(即开发商)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时,向乙方电话或短信通知签约时间。”
“认真看完协议,我觉得自己上当了。”杨培荣多次与开发商协商不下,今年2月,他将开发商告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被告返还原告已付购房款51万余元及利息,承担原告各项损失25万余元。
辩论焦点内部认购协议是否有效
5月11日下午3时,该案在神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内部诚意认购协议是否有效”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原告方认为,开发商名为内部认购,实质对外公开销售,与购房者签下的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开发商至今未取得预售许可,该合同应为无效,被告应返还所收房款赔偿损失。
被告方代理人则认为,双方协议属于预约合同,合法有效,属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法律规定范围。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后结束,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买房者说“既然卖房,手续肯定全着呢”
当日庭审,法院门口聚集了上百名“麟州华府”楼盘的购房者,和杨培荣情况类似,今年以来,购买“麟州华府”楼盘的118名业主也以相似理由,分别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家在神木县城的武先生也交了50余万元购房款。据他讲,去年神木县房价一路上涨,自己是多方找关系才买到的。“看房的人很多,大家对于这个号称‘神木第一豪宅’的楼盘很期待,根本没有想太多。”选中房号后,武先生就接到交款通知,称“不打钱,房子就卖给别人了”。
“协议看都没看,既然卖房,手续肯定全着呢。”“人家买四五套的都是先交款后签协议的,肯定没问题。”和武先生一样,很多购房者甚至想都没想就签下了协议。
据知情人透露,“麟州华府”楼盘去年共出售房屋620多套,均价都在1万元每平方米以上,房屋认购金按照平均50万元/套计算,开发商共计收款3亿余元。
市场变化过去一房难求如今“烫手山芋”
“去年楼盘销售时,即使没有正式商品房预售手续,购房者仍趋之若鹜,争相购买。如今却要对簿公堂,要求开发商退房?恐怕不能简单归于手续问题。”昨日,神木县房产部门相关人士认为,由于房产市场降温,包括“麟州华府”在内诸多楼盘,过去一房难求,如今已成“烫手山芋”,售价缩水一半多。
据了解,去年神木县期房每平方米均价都1万元以上,现房价格更高。而今年以来,当地期房均价则迅速降至5000元/平方米左右,房产销售开始呈萎缩趋势。对此,神木县房产部门相关人士认为,神木县经济速度发展快,民间大量闲散资金不停地在寻找投资热点,房产成为首选投资方式。神木县城区人口约有20万人,房地产市场热度逐日上升,约30%的购房行为都属于投资性质,致使整个房产市场盲目发展,供求逐渐失去平衡,一旦泡沫破灭,房产市场下滑,就会引起投资者恐慌。同时,开发商在房产建设、销售过程中不规范行为也暴露出来,由此引发的诉讼难以避免。
本报记者宋飞鸿贺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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