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之前,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十余省份已举行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各地规定的首档电量相差悬殊,一方面没有考虑家庭人口等因素,另一方面调价机制只见“单边上涨”,引发较多争议。
首档电量未考虑
家庭人口因素
从已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各地首档电量相差悬殊,东部省份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上海月度方案为全国最高,规定的首档电量为260度;北京、浙江、江苏、天津、重庆等地首档电量均在200度以上;而安徽、陕西、宁夏、甘肃、内蒙古等省区均有一套方案规定首档电量为120度。
记者了解到,很多省份规定的首档电量是依据往年居民用电均值确定的,均未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一些低收入家庭往往是好几代人住在一起,虽然人均用电量有限,但整体用电量较大,实行阶梯电价有可能造成低收入家庭人均用电成本升高。”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华说。
调价机制
只见单边上涨不言降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回应说,居民阶梯电价原本在设计上就是有升有降的,并非只升不降;用电量设档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经济发展,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越来越多,一、二、三档用电量可以适当调整。
但从目前各地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均为第二档、第三档“单边上涨”,仅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给予10度到15度的免费额度;各地方案也未考虑将来一、二、三档用电量如何调整,电煤价格发生变化时电价如何调整,仅宁夏制订的“方案二”规定首档电价三年之内不做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