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网山东10月20日电(记者 贾富彬 通讯员 赵小刚)因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非法行医活动,有人举报后被卫生局行政处罚两次,仍不悔改继续非法行医,致使患者在输液时引起过敏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山东省惠民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田某。
2009年,惠民县进行乡村医疗改革后,田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设门诊给人输液、看病。期间,被惠民县卫生局行政处罚两次,仍继续行医。2012年6月份一天,一患者在其门诊输液,其在皮试时明知该患者对抗生素药物“先锋”过敏。第二天,忙碌中田某给该患者输上了“先锋”引起反应,致使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编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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