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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十年的老夫妻因琐事闹离婚 法院不准

来源: 湖南红网  2012-10-22 13:3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红网湘潭站10月22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肖琳 )一对年过半百的老夫妻,因琐事争吵致关系冷淡,最后闹到法院要求离婚。10月21日,记者从韶山市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了此案,不准予他们离婚。

唐某和黄某于1982年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因家庭琐事时有争吵。丈夫唐某认为,妻子自私自利,没有家庭责任感,他念在小孩份上没有与其计较,对方却变本加厉,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故起诉离婚。

而在妻子黄某看来,丈夫是在歪曲事实,自己向来都是勤俭持家,反而丈夫搞外遇,还捏造事实提出离婚。黄某希望丈夫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家庭和孩子多作考虑。

法院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结婚三十年,并育有一个儿子。婚后双方之间逐渐冷淡而导致夫妻关系不和,并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只要双方珍惜家庭、加强感情交流,仍然有和好的希望,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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