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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官解开碾轧儿童案死结

来源: 法制日报  2012-10-23 05:1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见习记者章宁旦

本报记者邓新建

本报通讯员黄彩华

两岁幼童被倒车的货车碾轧致死,父母担心拿不到剩余的赔偿款,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司机家属已支付大部分赔偿款,要靠车辆营运维持家属生活,双方的矛盾在查封现场激化。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这件像炸药包一样一触即炸的纠纷,在执行法官的通宵协调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

2011年12月29日,刘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在东莞市虎门镇倒车时,不慎碾轧两岁幼童阳某,致其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刘家与阳家达成调解协议,由刘家赔偿阳家27万余元。之后,刘家向阳家支付了20万余元,尚余7万余元未支付。

刘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期间,阳某父母因未收到全部赔偿款,没有向法院提交谅解书。今年9月11日,东莞第二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支付余下的赔偿金。

9月27日下午,阳家发现刘某的货车尚在虎门镇晏岗村营运,因担心拿不到赔偿款,向法院申请紧急查封该车。法院执行局遂派出执行干警,前往查封上述货车。

查封过程中,刘妻及闻讯赶来的亲友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法院的工作。刘妻坐在驾驶位上哭诉,称丈夫已被判刑,此车为她和年幼儿子的唯一生活来源。刘某的亲友们也认为,已赔偿了20多万元,是死者家属反悔不肯出具谅解书,才导致刘某坐牢。

阳家说正是刘某的过错导致儿子不幸早早离世,已经够悲痛了,而刘家还不按协议付清全部赔偿款。双方发生争吵。

执行干警迅速分成三个工作小组,其中两组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力促达成赔偿协议,另一组劝说围观人群散去,保持现场秩序。经过近两小时的劝说,人群渐渐散去,双方当事人也同意坐下来商谈赔偿事宜。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刘妻承诺代丈夫一次性支付赔偿款55000元,阳家也不再追究此事。此时,天色已经大亮,执行干警连续协调工作12小时。

本报东莞(广东)10月22日电

编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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