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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趋向低龄化

来源: 广州日报  2012-10-23 07:2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两抢一盗”成未成年人犯罪首要类型

本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 罗云) 去年5月28日,在罗湖区东门发生一起十几名青少年手持钢管追打学生事件,引起市民关注。日前,这宗由两所学校学生间因摩擦纠纷引发打架斗殴的刑事案件在罗湖法院宣判,法院判处周明、黄苏(化名)两被告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判处吴英(化名)等四名被告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记者采访罗湖法院了解到,近三年,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人案件涉案人数达532人,犯罪人数约占全部犯罪人数6%,其中盗窃、抢劫、抢夺成未成年人犯罪首要类型,占了全部未成年人案件约85%;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新特点:低龄化、严重化、团伙化。

犯罪手段趋向危险化

据罗湖法院对近年未成年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发现,未成年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贩卖毒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其中盗窃、抢劫、抢夺案件约占全部未成年人案件85%左右,其次为贩卖毒品犯罪约占全部案件10%。

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的特点,年龄段主要集中在16岁至18岁之间,也有相当部分主体犯罪年龄在14岁至16岁期间。根据近年审理的案件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具有明显的暴力特征,犯罪手段趋向危险化、严重化。

团伙化是未成年犯罪的另一特点,据统计,罗湖法院近三年约审理了在校学生犯罪20多宗30余人,犯罪人群有向在校学生的漫延的趋势。犯罪人群多为初级中学或职业技术类在校学生,部分学校出现了学生结成“帮派”的现象,有时甚至实施犯罪。

此外,由于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多,流动性大,非户籍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较为突出,据统计,75%以上犯罪未成年人为外地户籍人员。

法院正逐年提高非监禁刑适用率

罗湖法院刑二庭庭长曾晓东参与青少年审判工作近5年了,在他看来,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并非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家长教育的缺席。”曾晓东说,要么父母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子女教育;要么来自单亲家庭,没有得到应有的父爱或母爱;要么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正确。此外,“我们调研发现,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把差生视作‘包袱’冷眼相看,使学生对学校产生本能的抵触情绪而辍学在家。”曾晓东说,另外,有的学校管理上存在漏洞,使在校学生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少年接触,容易被引诱走上犯罪之路。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罗湖法院逐年提高非监禁刑适用率,2011年非监禁刑适用率为62.5%,位居全市各区法院前列。去年5月28日,这群孩子因所谓“帮派”江湖恩怨在东门步行街寻衅滋事而被捕,周明、黄苏等6人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主审法官洪沪淞决定通过教育、感化的方式让这6名孩子能从这次事件中真正认识错误,改过自身。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他对6名孩子采取了取保候审,引导学生去参加义工,服务社会。

编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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