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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客运站强制搭售保险 一张身份证可替多人投保

来源: 华商网  2012-10-25 16:32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城西客运站的大显示屏向乘客公示票价及车次信息

  律师:售票员未主动询问是否购买 属于违法的强制交易

  同时,针对网友质疑“车票本身就有保险,不需要二次购买保险”等内容,记者咨询了陕西省洪振律师事务所郅旭鹏律师。郅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长途汽车站售卖的乘客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而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购买的,车站工作人员未主动询问是否需要购买保险就直接收取保险费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属于违法的强制交易。旅客买票上车就与车站构成合同关系,当车辆在行驶过程当中发生交通事故危害到乘客,除乘客自身原因和故意行为外,承运人将无条件承担赔付责任。

  同时,律师还特别提示:车站方用乘客的一张身份证代卖多人的人身伤害意外保险,无异于给乘客开了一张空头支票。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一人凭自己的身份证买多份保险跟各买各的保险赔付标准可能是不同的,如若发生事故,可能会导致掏了钱但是却用他人身份证购买保险的投保人陷入赔付难的境地。

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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