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0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中国报道

浙江调查幼师虐童案 现行法律儿童保护细则缺失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2-10-27 12:05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目前,涉案女教师颜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幼儿园停课整改。应该说浙江教育主管部门和警方在这件事情上的处理还是比较迅速的。但人们注意到,虐童事件并不是个案。

  随着"广州幼儿园教师狠摔女童事件","太原幼儿园老师狂扇女童耳光事件"的集中披露,设置虐童罪的呼声高涨。专家呼吁,应该借此时机增加虐童罪,以加大保护儿童的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曲新九分析,从刑法规定来看,实际上"寻衅滋事罪"比"虐待罪"要重,而就此事件来讲,认为也可以适用"虐待罪"。

  曲新九:在幼儿园或小学的时候,在老师的监护之下,就形成一种监护关系,和社会上的随便打人是不一样的,我们刑法中有很多"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所以这种意义上讲,监护人利用自己的监护权在监护的过程中实施虐待的行为是可以构成虐待罪的。

  此类虐童事件的发生,再次引发一些法律专家呼吁在我国法律中增加"虐童罪"这样的罪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为了体现对这样的被虐待、被侮辱、被体罚的儿童的有效保护,我个人主张应该单独设立一个"体罚、侮辱、虐待儿童罪"。

  当前,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主要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另外在《民法通则》、《婚姻法》、《教育法》等法律中也有相应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如果发生这种行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博士介绍说,欧美有关虐待儿童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机构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逐步完善。

  江溯:英国有专门的1989年儿童法案,在整个欧洲的层面上还有欧洲儿童网络,就是对于虐待儿童以及相关的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进行制裁这样的机构。美国这里面最重要的机构比如说1972年成立的叫预防儿童虐待组织,不仅是有全国性的一个这样的组织而且在各个州也设立了它的分支机构。

编辑:曹静

更多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