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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设定外籍人员赴老投资下限为12.5万美元

来源: 新华网  2012-10-28 10:3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新华网万象10月27日电老挝外交部近日向各国驻老大使馆通报了外籍人员在老经商、务工的新规定,规定外籍人员赴老投资额下限为10亿基普(约合12.5万美元)。

  根据新规定,来老挝投资或经商的外籍人员应有稳定的生产基础,才能依法申请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签证及居留证。资本不足10亿基普但不少于2.5亿基普(约合3.1万美元)的投资者可获得两年宽限期,但需与县级政府签订两年内资本增至10亿基普的协议,无法达到要求的,将被停止经营并遣返回国。老挝还规定外籍劳务人员不得在老工作超过4年。

  为迎接第九届亚欧峰会,老方已着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针对外籍经商、务工人员的规范和清理整治行动。为此,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经商处提醒我在老中资机构、个体经商户注意规避风险,合法经营,合法居留。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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