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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刚毕业大学生适合暂租公租房 以45㎡户型为主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2-11-14 07:0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席王廉租房小区环境优美。记者

  席王廉租房小区环境优美。记者 李安定 摄

  经济适用住房主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销售价格由政府审定,销售方式为公开摇号。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镇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5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为加快公租房有效供给、扩大房源筹集渠道,同时减轻财政压力,今年开展了收储城中村、棚户区等改造安置社会房源1万套作为公租房。

  限价商品房主要解决城镇中等收入以下家庭住房困难,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至100平方米。

  闫小龙说,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比较适合的是暂时租住公租房,可以向所在社区逐级申请审核,在7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资格认定。

  “我是一名单亲妈妈,户口在城区,现在月收入3000元,名下没有房产,这种情况能申请经适房吗?”

  李耀华回答说,自今年9月1日起,我市降低了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四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门槛。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原来的低于1080元调整为低于1515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原来的低于540元调整为615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低于1732元;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低于2165元。

  两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1.1倍执行,即两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低于1667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低于677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低于1905元;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低于2382元。

  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的准购年龄由先前执行的30周岁调整为25周岁。住房保障月收入标准按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的1.2倍执行,即单身人员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低于1818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低于738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低于2078元;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低于2598元。

  李耀华说,这位单身妈妈目前的情况,可以考虑申购经适房。

  怎样为保障房把“准入关”

  三级审核 三次公示

  六部门联审 公开摇号

  “以前经常听说,有人开豪车住经适房,或者造假骗购经适房的现象发生,请问政府部门如何杜绝此类事件发生?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把好准入关的?”

  闫小龙说,由于目前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以前在经适房公示期间,确实存在个别取得经适房资格人有骗购嫌疑,收入超标,因客观条件限制,住房保障部门很难将申请人的实际收入审查核实。为此,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从6月1日起启动保障房申请资格联审程序,即由市房管局负责审核房产情况;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婚姻登记信息;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和车辆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审核个人、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工商登注册情况。

  今年,市房管局共分配经适房、廉租房项目14个,约1.4万套房屋。每套保障房都是按照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六部门联审以及公开摇号分配的方式确定配租(售)家庭的。实际上,进入摇号分配之前,还要再次进行一次资格认定和公示,这主要是因为保障房的保障资格有一定的年限,参加今年分配的家庭,其资格有可能是去年批准的,所以在参加摇号前有必要再进行一次资格认定和公示。

  目前,西安已建立了保障房管理系统,实现了房管、公安、民政、工商、税务、公积金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可及时有效查证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等情况。个人信息掌握准确了,资格审核也就容易了。

  新闻链接

  保障房监督电话

  为了增加社会舆论监督,我市公布了保障房申请、审核、摇号、配租等各环节的监督电话,每个环节都可以举报。市民也可以在市房管局网站查询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情况,随时举报。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87619420(经适房)

  87619419(廉租房)

  87619987(公租房、限价房)

  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87424250

  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85350417

  莲湖区住房保障中心:

  87621983转8032

  灞桥区住房保障中心:

  83546776 83521359

  未央区住房保障中心:86272174

  雁塔区住房保障中心:

  85215074 85269700

  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85293381

  高新区保障房中心:88333728

  经开区住保办:86523464

  曲江新区住保办:68660191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5268412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88360286转8305

  碑林区人才交流中心:82487858

  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88333842

  经开区人才交流中心:

  86517869 86537322

  曲江新区人才交流中心:89132239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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