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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缴费不能是变相延迟退休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1-16 07:12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近日天津市政府发布文件,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初始参保年龄,2013年开始由现在的18周岁调整为16周岁。这意味着,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具有天津市正式户籍的

  城乡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据悉,天津之外还有多地均已从去年开始陆续试点相关政策,这一提前缴纳养老保险的行为被质疑是变相的“延迟退休”。(11月15日《华夏时报》)

  正如延迟退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缓解养老金缺口,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可减缓基金缺口约200亿元,提前缴费所欲达到的其实是同样的效果。提前缴纳养老保险,换句话说就是增加了劳动者的劳动年限,增加了养老保险的征缴年限,无疑也能起到缓解养老金缺口的效果。这就难怪,公众会将其看做变相的延迟退休。只不过,相比延迟退休,提前缴费的政策调整要容易得多,而且在地方政府部门的权限之内,各地跟风调整恐怕不可避免。

  对于提前缴费,受到最多的质疑就是:16岁还只是一个未成年人,绝大多数都不可能已经参加工作,那么他拿什么去缴费?难道缴养老保险也提倡“啃老”吗?确实,从参保者的经济承担能力而言,提前到16岁至少是有些脱离实际情况的。不过,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被界定为“未成年工”;换言之,除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工作岗位外,16岁参加工作至少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因此,各地将养老保险缴费年龄提前到16岁,似乎也并无不可。

  其实,提前缴费虽然在理论上和延迟退休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毕竟不是延迟退休。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延迟退休是强制的,不到年龄你就领不到退休金;而提前缴费是自愿的,只要退休前缴满规定的最低年限,你不愿意那么早缴养老金,也完全没有问题。比如说,原来的初始参保年龄虽然是18岁,可真正18岁就开始缴养老保险的也极少。因此,这个初始参保年龄的调整,其实不会影响到公众的利益,只要“自愿参保”的前提不被否定。

  事实上,公众的担忧恐怕也就在这里:如果提前了公众也可以不理,那为什么还要提前呢?会不会提前了之后,自愿参保的原则会被直接或者间接地否定?确实,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在推广新农保时,很多就是使用的强制性办法,比如60岁以上的老人要想拿到每月55元的养老金,子女就必须首先全部参保。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龄提前后,为了缓解养老金缺口,政策执行者会否也做出一些举动让“自愿参保”变味呢?

  如果16岁参保从“自愿”被落实为“强制”,那么提前缴费就真正是变相的延迟退休;如果16岁参保仍旧谨守自愿的原则,那么公众对于提前缴费则无需过度担忧,该何时缴还何时缴。但无论如何,只要我们不鼓励青年人过早放弃教育参加工作,只要我们不鼓励青年人放弃自力更生改而天经地义地啃老,那么将养老保险初始参保年龄提前到16岁,恐怕都是值得商榷的。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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