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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被盗获免物业费 新物业不认账拒不卖业主水电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1-19 04:30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赵女士家里被盗,她说物业口头承诺免三个月物业费,可承诺一直没兑现,便拖了一年没缴物业费。几天前,赵女士丈夫买水买电时,物业却以没缴物业费为由不给卖。

  业主

  免三个月物业费没兑现

  赵女士家住西安城北大明宫寓,去年6月入住,当年11月,家里被盗窃。“我下班回到家,发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钻戒、金项链、金耳环和金戒指都不见了。”她说,找物业,当时的物业负责人口头承诺,免三个月物业费。

  “我的物业费已经缴到去年年底了。”昨日,在赵女士家中,她拿出一张收据,上面写着2011年10月16日,缴纳了去年6至12月七个月的物业费。她想着物业负责人口头承诺免三个月物业费,今年前3个月就不用缴了。到今年4月份,她去物业买水买电,顺便缴物业费。“物业工作人员说,先不缴物业费,等向上面汇报再说。”赵女士回家后,一直没收到答复,今年7月和8月赵女士买水买电时,依然没有明确的答复。

  11月14日,赵女士的丈夫去买水买电,可是物业人员说缴齐物业费,才能买水买电。“负责人换了,他们说不清楚是否承诺免三个月物业费,必须全额缴物业费。”赵女士觉得这是信誉问题,只要免除三个月物业费,剩下的她都会全部缴纳,否则就不缴。

  物业公司

  没缴物业费不能买水电

  “家里只有三十度电了,再省也用不了几天。”昨日,赵女士再次到物业公司买水买电,可是工作人员一查电脑记录说,赵女士从今年一月至今没有缴纳物业费。“公司规定,没有缴物业费,不能买水买电。”赵女士只好回家。

  “眼看着水电都要用完了,大冷的天停水停电可咋生活呀?”赵女士说。

  业主王女士家当时也被盗了,和赵女士一同找过物业。“负责人当时确实说过给免三个月物业费。”王女士说。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物业公司现在的负责人周先生,他说,以前物业承诺的免三个月物业费的事并不清楚,公司有规定,业主要按时缴纳物业费。

  律师

  物业无权停止供水供电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认为,根据业主陈女士所述,她和小区物业公司之间就财物被盗一事达成口头协议,小区物业公司免收三个月的物业费,只要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如陈女士所述属实,根据口头协议,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免收陈女士三个月的物业费,若小区不免,陈女士也可拒交三个月的物业费。

  韩律师说,物业公司因业主拒缴物业费而拒绝销售水电,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根据规定,物业公司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代收水电费用,无权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业主如果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用的,物业公司可以发出限期缴纳通知;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公司因业主拒交物业费而拒绝出售水电,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主张权利,也可以向供水供电单位主张权利,要求取消其对该物业公司供水供电费用收取的委托。

  网友

  承诺一定要写在纸上

  网上发表此事后,网友昨日展开了讨论。

  品三秦:空口无凭,人走账消……当时应让其开证明留字据盖公章……不兑现就走法律程序。

  Shavin:有存根或当时的证明吗?如没有,下次记得立好。悠然:哎!这告诉我们承诺一定要写在纸上,双方签署就此事的协议方可。

  社区记者 宫志芳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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