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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长任职2年入账2071万元 称不想干辞不掉

来源: 郑州晚报  2012-11-20 10:1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任职两年入账2071万

  任职两年入账2071万

  “我本来不想干的,辞职辞不了,没人肯来坐这个位置,找不到人来干这个活,这个位置谁上谁死。”日前,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原队长王宝林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在广州中院受审。在任期间,王宝林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拆违过程中先后21次受贿432万元,黄金制品500克(折合人民币158830元)。另外,其在任期间本人名下银行账户有2071.89万元现金存入。

  检方指控王宝林受贿447万余元,另有689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本案中,检察机关共扣押王宝林现金人民币682.6万元,黄金制品3469.96g(含黄金制貔貅一只,重200克;金条3根,每根重100克),市场参考价约为122万元。

  受贿指控都与拆违有关

  王宝林今年49岁,大学本科文化程度。2005年1月,王宝林从部队转业,2009年6月任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中队长,负责分管行政执法业务、建筑工地管理等工作。2011年7月被免去中队长职务后至2011年12月,主持太和镇城管办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对违建的拆除工作。

  太和镇位于白云区中部,该镇被广州市、白云区列为广州第二批重点建设的中心镇,近年发展迅速。按王宝林在法庭上的说法,太和镇的违建密度很高。

  据指控,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王宝林利用负责太和镇城管执法队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21次收受请托人邓某城等人(均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共432万元、黄金制品500克(折合人民币158830元)。

  “我的工程经常被城管勒令停工,但附近的房子却都建了起来,所以我觉得也可以建成。我送钱后,都能继续施工,而且太和镇执法队的人来得也没那么频繁了,我想应该是王宝林有吩咐。”王某在证言中说。

  而王宝林也承认,他在这两个工地中“应该”收了100万元。据指控,这是王宝林收受款项中最大的一宗。

  同是2010年,饶某在太和镇谢家庄村5社投资建设4栋2层高的市场。同年7月、8月,该项目动工后,媒体曝光称是违建。

  饶某称,一段时间后,约2010年8月下旬,王宝林打电话给他,让他买3根金条给他“去做工作”。第二天,他将3根金条包好和发票放在一起并拿了几盒茶叶,一起放在塑料袋里给了王宝林。

  饶某在证言中称,他投资建设的市场没有报建手续,“我们也知道这个项目当时确实手续不全,是违章建筑。王宝林是太和城管中队的队长,负责查处太和镇的违章建筑,如果他说我们这个项目手续不全,需要拆除的话,我也没有办法,所以才送钱让王宝林帮忙,不要拆这个项目。”

  法庭上“反思”城管制度

  案发前不久,和家人吃饭时孩子说的一句话,让王宝林在法庭上仍难以平静。当时,小儿子说:“爸爸你不知道,一家人一起吃饭有多幸福。”“这句话好像预示着什么。”王宝林哽咽着说,并低下了头。

  王宝林对受贿事实及数额无异议,但否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称那是其在进入城管部门之前贩卖油、米所赚取的。

  “以前很认真地去拆违,有年腊月二十九还在拆。”王宝林在法庭上说,城管拆违不容易,有次他还被围殴,受伤住院。据他介绍,他所在的执法队共有11个在编人员, 而太和镇的违建密度很高,小的拆违行动他并不亲自到场,只有拆除整栋楼才去。

  “执法队去拆违,只是执行,至于哪一栋要拆,哪一栋不拆,都不是自己决定的。”王宝林说,行贿者都通过中间人进行,而这些中间人都颇有来头,得罪不起。

  法庭上,王宝林感叹:“这里(城管部门)就像一座庙,有很多菩萨,我肯定不是最大的菩萨,但也不是最小的小鬼。他们到庙里上香,肯定不是只给我一个人上。”

  “我本来不想干的,辞职辞不了,没人肯来坐这个位置,找不到人来干这个活,这个位置谁上谁死。”他说,自己被查处后,说要被免职,但找不到人来接替。

  王宝林说,他出事后在想,城管部门每年都有几个人“落马”,“我在想究竟是人的问题还是城管制度问题”。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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