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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宇律师:重庆当时没人敢接才导致诉讼过期

来源: 京华时报  2012-11-21 08:1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对于法院的裁决结果,任建宇很失望。本报记者徐晓帆摄

  对于法院的裁决结果,任建宇很失望。本报记者徐晓帆摄

  重庆市三中院认为其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对劳教委自行纠错表示认可

  法院同时认为公权机关面对公民的过激不当言论应当给予合理宽容

  本报讯昨天下午,重庆市三中院对彭水县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转发微博、发帖被劳教而提起行政诉讼一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任建宇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因此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前天,重庆市劳教委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动教养决定。法院对重庆市劳教委的自行纠错行为表示认可。

  大学生村官被劳教

  今年25岁的任建宇是重庆江津人,2009年7月大学毕业后被选派至彭水县担任大学生村官。去年9月23日,重庆市劳教委认为任建宇通过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其作出劳动教养二年的决定。

  今年8月15日,任建宇的父亲任世六以任建宇的名义向重庆市三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在重庆市劳教委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动教养决定后,任建宇未撤回起诉。

  法院认定起诉超期

  重庆市三中院认为,任何公权力的行使都须依法、审慎,尤其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处分措施时,应遵循目的与手段相适应的原则,即使面对公民的过激不当言论,公权机关也应给予合理宽容。凡实体、程序存在违法的行政行为都应予以纠正。法院同时认为,任建宇的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因此裁定驳回其起诉。

  法院认为,任建宇在劳动教养期间虽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其会见、通信、通电话的权利得到保障,任建宇在此期间亦曾委托其父及其女友代为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认定任建宇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能够提起诉讼,其主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时间均不应计入起诉期间的诉讼理由不成立。任建宇2011年9月24日签收重庆市劳教委作出的渝劳教审(2011)字第395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后,于2012年8月15日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据此,法院作出上述裁定。

  律师表示继续上诉

  对于这一结果,任建宇表示失望。他的代理律师浦志强表示,他们将提起上诉。浦志强说,法院和被告声称任建宇在劳动教养期间的会见、通信、通电话的权利未受限制,但他们并没有对任建宇的诉讼权利是否受限进行调查,“实际情况是,在当时特定的情况下,重庆本地根本没有律师敢接这个案子,这导致任建宇迟迟无法提起诉讼”。

  对话

  我只想维护自己说话的权利

  事发直到关进看守所我都觉得不会有事

  京华时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热点事件?

  任建宇:去年4月,我加入了一个QQ群,群里经常讨论热点事件,我参与讨论的第一件就是钱云会事件。慢慢地,我开始转发一些网友的微博。在QQ空间里,我也会转发一些热点事件的图片,然后摘抄一些网上的评论,其实除了标题其他内容都不是我的。

  京华时报:你没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问题?

  任建宇: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很普通的一员,因为大家都在发,都在转。我当时甚至还劝别人,不要发过激的言论。2011年8月17日警察把我带走,后来把我关进看守所,我都觉得自己不会有事。所以我在看守所坚持不剪头发,但结果失望了。

  京华时报:得知被劳教的消息是什么反应?

  任建宇:完了,这辈子完了!我跟女朋友原本计划好一起考公务员回老家,书都买好了。

  京华时报:害怕吗?

  任建宇:怕。我以前连劳教是什么都不知道,只在网上看到过这个词。在去劳教所的路上,我问警察,里面是不是经常打人。警察说现在不打人。

  京华时报:在里面主要做些什么?

  任建宇:我刚进去是在整训队,每天上午训练,跑步,站军姿,打报告,让你懂规矩。下午出工,都是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活儿。当时做得很不开心,我跟女朋友说,这样做两年,我整个人可能就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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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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